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摘要: 为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目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并对实施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约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
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合理匹配,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电机,推广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能技术,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用机械系统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措施,工业机械采用交流电动机变频工艺调速技术;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和技术政策、完善电机能效标准体系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形成年节电能力200亿千瓦时。
6.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炼油生产系统能量优化;乙烯生产系统节能优化;合成氨生产系统节能优化;钢铁生产系统优化改造;在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中选择若干企业,支持综合系统节能示范企业(工程);制定相关技术政策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7.建筑节能工程: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结合城市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型建筑示范(试点);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生产和推广;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检查及监督管理(以新建建筑为重点)等。“十一五”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8.绿色照明工程:高效照明器具研发及生产线改造;采用大宗采购、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选择试点城市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城市高效节能夜景照明系统改造示范;推广使用LED交通信号灯等。“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时。
9.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对中央机关新建建筑提出节能要求,并实行全过程节能管理和监督;结合中央机关办公楼改造修缮计划,推进中央机关既有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政府节能采购(采暖空调设备、照明设备、汽车);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等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实现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的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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