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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建设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005-06-13 作者: 来源:ledinside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重庆地处长江和嘉陵江汇合处,是一座依山而建,立体感、层次感非常丰富的江城和山城,特殊的地理环境,为城市照明及夜景灯饰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为了提升重庆市形象,市委、市政府把重庆夜景作为三大旅游品牌之一和重要的城市名片来打造,经过近十年的建设,重庆夜景已初具规模,享誉海内外。

  二、建设管理现状

  1、管理体制

  按照市政府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我委作为重庆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道路照明和夜景灯饰的规划编制、规范制定和建设与管理工作。除主城区大部分路灯及少部分灯饰由我委直属单位———重庆市路灯管理处直接维护管理以外,其余均由各区(市)县自行管理。主城各区均有专门的夜景灯饰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范围内灯饰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2、路灯建设管理现状

  目前我市主城区大部分路灯由重庆市路灯管理处(我委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维护和管理,一部分由区维护与管理。主城区以外的其它区县(市)路灯由区县(市)直接管理。主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设施新建,属市政府投资的,由市建委负责建设,工程完工后,经我委按建设部标准验收合格后,交重庆市路灯管理处维护与管理;市其他部门、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的路灯设施需要交给市路灯管理处或区市政委(建委)维护与管理的,按建设部标准验收合格后接管。谁管理的路灯设施,其改造、维护、管理由谁负责。

  3、夜景灯饰建设管理现状

  按照政府“三定”方案,我委作为全市夜景灯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夜景灯饰的规章起草、规划编制、规范制定、资质审查、方案审查、检查评比等工作。按照政府部署,主要抓好主城区灯饰工程建设,尤其是南山“一棵树”和“两江游”视线范围内的灯饰建设。具体实施时,由我委牵头编制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我委主要把好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关口。已建成的灯饰项目原则上由辖区政府和业主单位进行维护与管理。主城区以外区县(市)由当地政府自行建设、维护和管理。主城区灯饰工程建设经费按照“市政府出一点,区政府出一点,业主出一点”的原则落实。其他区县(市)由当地政府参照主城区执行。

  三、管理措施

  1、机构健全

  市政府有城市灯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我委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规划、建委、电力公司、公安交管、消防、工商、房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牌子挂在我市市政委。主城各区都有灯饰领导小组和灯饰办,组成部门和人员基本与市对应。(编辑;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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