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语言
光与色彩密不可分。色彩与形状往往作为信息被接收,虽然形状给人的视觉感受更强烈,色彩则较抽象,但很鲜明。色彩分为单色和彩色两个系列,是照明设计中重要的造型艺术语言。色彩对于情感具有强烈的暗示作用,比如红色、橙色、黄色被视为积极主动的色彩,能激发出积极向上、勇敢作为的情绪;蓝色和紫色被视为被动和消极的色彩,在这样的光色环境里人会冷静、沉默、温柔、向往,可以用在一些浪漫、有情调的空间氛围中。人类对色彩有着天生的共性的好恶感与选择意识,比如补色原理。此外,心理学研究发现,心情经常保持欢畅的人对于色彩敏感,而心情忧郁的人对于形状敏感。色彩是情感化的,形状是理智化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照明实践中根据场所和功能的不同而加以针对设计。
色彩的三大属性——明度、色相、饱和度,和照明设计结合较深。其中,色相是色彩所呈现的质地面貌, 是色的表象特征。 颜色以色相命名, 如红色、墨绿色、蓝色、橙色等,色的冷暖对于人的影响很大。明度就是色的明亮度,这和光的亮度有关系,色彩本身因光照强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明暗程度。明度的对比受限于环境,也就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形成的环境亮度梯度中所占的位置。比如白银、象牙是白的,但是放到天鹅旁边就不那么白了。所以光在空间中照亮物体需要有对比才能显现视觉层级。饱和度指色彩的鲜艳程度,也称色彩的纯度。饱和度越高色彩越浓烈,给人的视觉印象越刺激、厚重;饱和度越低色彩越淡薄,给人的视觉印象越轻松,但也容易失去关注重点。色彩的纯度影响明度,往往纯度越高越亮,纯度越低越暗。得益于 LED 技术的发展,今天使用的 RGB 灯具能混合出各种颜色,让我们的城市环境变得色彩斑斓起来。

亮度语言
我们能感受到空间层次和范围,得益于光的亮度。照明设计根据整体亮度需求去分配光,即设计光在空间中的分布。有组织有目的有理想地进行光的分配也就是按照项目属性和场所精神来进行照明设计,所以说亮度语言是照明设计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本质的形式语汇。亮度能暗示人的基本选择和判断,涉及到安全、自我保护、精神层面。人对于明暗的识别最敏感,可以说视觉首先观察到的是明暗,其次才是形状和色彩。明暗同时具有指引和启示的作用,明亮的空间吸引人进入,昏暗的空间让人感觉模糊不清, 在精神上会高度警惕, 这是人的安全心理使然。亮度语言能区分空间的主次内容,在照明设计中有一种技法叫做“照明过滤法”,讲的就是用亮度来区分空间中的重点和次要。用环境中没有照明的区域去和有照明的区域做对比,以遮盖掉设计师不想表现的局部,突出想要表现的局部,通过有意识的用光来引导和暗示,达到净化环境的目的。
照明的灯光手法
光的目的不仅是照亮空间,更重要的是对于空间内物体的可视性进行塑造,在室内照明中用光来体现尺度感和材质,在建筑照明中用光来衬托层次和结构。具有定向性的光从光源发出,照亮物体,这个过程就如同雕刻家切削木头、泥块一样,光犹如雕刻刀,空间犹如材料,物体犹如细节,用光将重点部分加强,将次要部分减弱,这就是空间的“亮度梯度”。室内空间的亮度梯度比较容易梳理清楚,比如我们设计一个宴会大厅,需要从三个大的层面来考虑:灯具、点位、智能化。灯具层面包含灯具的可调角度、配光、色温、显色性以及功率;灯具点位层面包含光在不同方向的投射以及控光范围的大小;智能化控制决定了这个宴会空间有多少种控制模式,以应对多功能的需要。这三个方面集中起来就包含了亮度梯度、功率指标、情景模板等内容。 美好的室内照明应该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空间主次清晰,明暗有序;自然而然的光,没有过多光的干扰;功能准确,目的明确。而作为室外空间的亮度关系,由于人在空间中运动,观察视角不同,会出现亮度对象的不断位移,所以室外空间的光是一种运动关系,这是“光的运动”,不是“运动的光”。光的运动体现在光的各种变化表现上——浓淡、明暗、层次、遮挡、显现、连续、图形化。这种光的运动是一种三维立体的视觉转换,充满了未知性和可塑性,成为夜晚人们在城市中感受空间魅力的有效工具。
“运动的光”从根源上来说是指光的静态映现,这里我特指传统照明手段的光色变幻, 比如一栋建筑的视频立面上有一条七彩的建筑轮廓勾勒光线,这种奇幻异彩的动态光并不随着人的运动而出现变化,所以是静态的运动光。静态的运动光难以串联起空间的上下文关系。我们知道,人的运动是从上(前)一个空间进入下(后)一个空间,在这种连续的位移中是“光的运动” 起到了关键作用, 让人产生从上一个空间到下一个空间的过程记忆,就是说光不仅填充空间,而且衔接空间。这就是光在空间设计中的本质。形成 “光的运动” 需要考虑好使用光的具体手法, 比如投光、 透光、 借光、 泛光,设计师应根据空间中载体的不同而灵活应用。投光是用灯具洗亮、投亮某个面域;透光是让灯具藏起来,而光能在背景物和目标物之间泄露出来;借光是一种很高明的用光手段,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味,比如借助于水面的反射给另一面墙体做波纹照明,比如将主体照亮而陪体同时受光形成明暗关系;泛光适用于重点建筑的完整性表达,利用泛光的面域性形成建筑光幕, 成为空间中的突出物。 但是采用泛光照明的空间立体感较弱、层次简单,让人只是发现,而缺少视觉审美性。
暗示是心理的推理反应
暗示是用间接的方法诱使人按照一定方式行动或接受某种信念与意见的心理过程。暗示者不需要论证说明,只是通过一些存在的事物或现象告诉接受者事情的发展方向。暗示的方法很多,如言语、文字、表情、手势、物体、情境等均可用作为暗示的手段。
什么是光的暗示?
光的作用力让人产生对于事物的领会,让世界与我们更接近。于是光有了情绪——喜悦、忧伤、静谧、热闹、繁忙、冷清、美好、虚无、憧憬、善良、邪恶、冲动、不安……
直接暗示:光的直接暗示意味着直接地说明,把某种信息传达给受暗示者。比如我们将一条通道用光来做导引,形成指示性,即使没有文字说明,人也会下意识照着光的暗示向前走去。 比如商店的招牌很明亮, 吸引人的关注,门口的照度达到一定标准,刺激人的进入感,让人想要进去一探究竟。
间接暗示:间接暗示是暗示的主要方法,以光在空间中的作用和表现为中介,传达给受暗示者某一事物或行动的信息,进而让受暗示者在无意识中接受。由于它一般不会使受暗示者产生心理抗拒或其他问题,所以效果往往好于直接暗示。但由于没有明确地指明涵义,需要受暗示者从事物或行动中来理解所暗示的信息,因此有时可能不为受暗示者所理解。光环境的间接暗示直接影响人在空间环境中的判断和理解。空间是具有独特气质的,这种气质是人的行为和思想叠加在上面所形成的。所以光通过心理暗示诱导人们对于空间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自我暗示:心理上自我暗示的方法很多,在光环境的设计中,可以用人们对于光照现象的先天性认识来进行自我暗示调节。人们对于光有先天的生理和心理认识,比如看到红色会想到温暖、灼热、喜庆、中国、节日、结婚,挂个红灯笼会想到历史、传统和家。在黑暗的空间,一束红光会让人有血腥、恐怖、不真实的感觉。红光的空间氛围还可以让人迅速从明亮空间进入昏暗空间,因为红光能辅助人的暗适应。自我暗示的光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健康、工作和生活起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有时是积极的有时是消极的。
反方向暗示:视觉质量差的光环境所发出的信息,使得原本暗示所要达到的积极效果演化为消极的甚至是被动的,这就是反方向暗示。但也有一种光环境暗示,通过制造混乱、无序、错位的光环境而达到视觉上对于空间的理解,比如某些表演场所。
设计师的发散思维与辐合思维
发散思维和辐合思维都是创造性的一部分, 发散思维是主体, 辐合思维是组成。设计是一个创造的过程,需要大量的发散思维来展开。但是在众多的设计方案里,我们必须找到一个最优结果,这种最优结果的形成有赖于辐合思维。
如何开展光环境设计?
设计就是一个导入主观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建立在对于客观现象的分析、梳理和调配之上。光环境设计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研究光在空间中的传播,进而建立一个符合大众主观感知的审美空间、功能空间、情感空间、思索空间。
这是光对于我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