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4、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万份,参加对象认购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不超过3:5:2的比例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优先级A份额3,000万份由管理人招商资管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公司控股股东周明杰先生自筹或以其持有的部分海洋王股票向金融机构申请股票质押融资,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认购中间级B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风险C份额不超过2,000万份,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6、若以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1亿元和公司2016年3月【18】日的收盘价【19.12】元/股测算,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523.01】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1.31】%。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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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为公司正式员工且行政职务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0年或10年以上(工作年限按照在职正式员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取整数,超过整数部分按照进1计算(如2.1年以3年计算);
3、其他对公司发展有较高贡献的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约为640人(不包含预留部分),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9人及其他员工631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同时,公司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预留部分份额,暂时由控股股东代为持有。关于预留部分权益的认购对象及认购价格届时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正式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万元,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份数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本公司股票和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类产品。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五个等级,相关等级评定结果根据员工在公司2016年度评定的考核结果为准(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分配系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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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本集合资管计划以自筹资金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下简称“自筹资金对应份额”)对应的收益归出资人所有。
2、对于本集合资管计划通过杠杆(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认购的部分(以下简称“杠杆部分对应份额”)对应的收益,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所对应的个人分配系数进行收益分配。
除参与人分配取得的杠杆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外,杠杆部分对应份额的其余收益归控股股东所有。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锁定期。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力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力;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一)持有人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2)按份额比例享有本持股计划的权益。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计划的份额;
(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3)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遵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