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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回复网友反映夜间照明工程留言

2012-04-20 作者:阿拉丁照明网 来源:人民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网友留言]

  蒋书记,您好!

  苏州拥有2500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古色古香的城市总体色彩也已确定为黑、白、灰三色,整个城市在白天看来十分和谐,但是夜间,石路地区,新区,观前街的景观灯实在不敢恭维,花花绿绿十分俗气……在中国,苏州是一座为数不多的文化气息浓厚且布局精致工整的大都市,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苏州的夜间景观照明工程,不要让苏州变成乡气十足的小县城,请还原出一个真正称得上既清新淡雅又高贵大气的不夜姑苏城。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 “建议重视和高起点规划苏州夜间景观照明工程”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苏州市夜间景观照明亮化效果的关心。在苏州夜间景观照明建设的规划与控制方面,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以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以及苏州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传统建筑风格等要素,对城市景观照明实行区域划分,对区域内的景观照明设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古城区以淡、素、雅为主,突出古朴、典雅、文气的风格,商业区以亮、跳、艳为主,增加氛围,彰显繁华。

  目前苏州市景观灯光大部分以业主自建为主,灯光建设规划审批程序也刚开始执行,早期建设的灯光项目还需要进一步的梳理。您提出的“重视和高起点规划苏州夜间景观照明”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针对建议中提到的“观前街、石路金座、新区景观亮化效果需要改进”的情况,经过我们的了解,观前商业地区目前还没有统一进行景观照明建设,现有的亮化工程大部分是业主自己建设的;石路金座景观亮化中的灯光颜色不协调情况,我们已联系业主并将情况告知,业主方面已答应对灯光的亮化色彩进行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苏州市夜间景观照明的关心和建议,今后我们将按照《苏州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规划部门把好业主建设灯光项目的审批关,进一步做好苏州市景观照明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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