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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灯具出口海外要重视品质和标准

2011-10-19 作者:未知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近日,美国环保署出台新的《能源之星灯具产品规范1.0版》,替代原有的住宅照明设备规范4.2版和固态照明灯具规范1.3版。按照新规范的要求,从2011年10月1日起,任何带有能源之星标签的灯具,必须是符合1.0版新规范的要求。

  近日,美国环保署出台新的《能源之星灯具产品规范1.0版》,替代原有的住宅照明设备规范4.2版和固态照明灯具规范1.3版。按照新规范的要求,从2011年10月1日起,任何带有能源之星标签的灯具,必须是符合1.0版新规范的要求。

  和旧版灯具要求相比,新版的1.0版新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是:将所有灯具分为定向灯具和非定向灯具两大类,对于这两类灯具的光学参数,分别侧重于从整体灯具的角度和从光源的角度进行衡量。

  二是:增加了对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和卤素灯具的具体要求,规范中明确提出户外卤素灯具应具备光感应器,以保证灯具在必要的情况下关闭,使灯具工作时间减少从而提高灯具的节能效果。

  三是: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光效要求,如对于功率小于等于30瓦的荧光灯具,最小光效要求从 50流明/瓦提高到65流明/瓦;而对于住宅用筒灯,最小光效要求从35流明/瓦提高到42流明/瓦。另外,新规范对于个别产品的抽样数量和测试数量也作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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