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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机考量我国LED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009-11-24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科技财富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作为今年天安门阅兵式新增的看点之一,是正对天安门城楼的四块近1200m2巨型LED彩色显示屏,实时播放阅兵盛况及传递振奋人心的国庆信息。

  专利保护策略应先行

  在我国企业的专利保护问题上,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半导体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光电子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唐国庆表示:“在337法案涉及到LED行业之前,企业普遍存在一些模糊的想法:有回避专利问题的;有采取“鸵鸟”政策的,认为只要不做大工程,不引人注意就可以了;也有存在侥幸心理的,认为被告毕竟是小概率事件,能躲就躲。337法案发生后,确实让从事LED行业的很多企业认识了专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仅仅认识还远远不够,我国企业要突破专利壁垒,无后顾之忧,还需要努力。”

  最近十年,国外大公司之间专利纠纷不断,总的趋势是专利纠纷对象从美、日、欧逐步转向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随着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其纠纷将向我国大陆转移,2008年就先后出现两次针对我国半导体照明企业的专利诉讼。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毛金生介绍:目前专利原创国主要集中在日本、美国、韩国、中国大陆、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日本专利数量最多,但美国和德国的专利质量较高,尽管大陆占到5%,但其中包括大量台资企业。

  就国内的企业来讲,仅有个别企业在某一技术细节上绕开或突破国外核心专利的围堵,例如北京有研稀土在荧光粉方面,有个别专利通过技术特征的改变而绕开国外核心专利;晶能公司在缓冲层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在其他技术分支上仍存在较大专利风险。

  “十城万盏”工程的启动与其说是在国家战略上争取空间,不如说是在为我国LED企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加紧建立我国LED照明产业的自主创新体系。企业需要明确自身在LED产业中的主体地位,而有关部门也要推动我国在LED领域的合理专利布局。

  毛金生指出:鉴于当前LED领域的多数核心专利掌握在国外公司手中,政府部门应当鼓励企业抓住时机,加强与国外公司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购买竞争对手的核心专利。当前正是购买国外专利的有利时机,一方面我国LED企业发展规模小,尚未引起国外公司的关注;另一方面,还可利用金融危机降低专利购买价格。同时,我国企业要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强模仿创新,走日、韩企业的技术成长之路,通过对竞争对手的核心专利进行改进,提高其技术效果,申请改进型专利。这是规避专利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编辑:P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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