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项目改造范围包括:深圳地铁1号线二期和3、5号线全线车站站厅、站台、出入口等公共区,以及照明长期开启的车控室、设备房及其走廊等区域的照明灯具;1、2、5号线全部非LED广告灯箱;地铁集团物业各建筑物内需长期开启照明的生产厂房、办公室、公共走廊、段场道路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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