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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将带动第三轮的集体创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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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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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副主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特聘创业辅导专家王汝林认为,随着WEB2.0广泛的发展,它会更加广泛地引领和带动网民来投入到创业的热潮中去,以进一步推动网络创业潮的发展。预计今明两年,电子商务创业潮将会有新一轮更大的发展。

  调研显示,在淘宝这一“C2C”平台上生存的并非不只有“C”,有一部分个人网商已经开始以此作为创业方式,有的已经开始具备企业行为,甚至已经达到中小企业规模。一些个人卖家年销售额甚至过千万元级。据统计,目前我国网商已超过3000万,网商群体的发展创造了众多机遇,不仅为为全球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平台,也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为金融、物流等行业创造了制度创新的重大机会。

  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创业的激情在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中似乎变得不可遏制,1999年,互联网触发了历史性的第三次创业浪潮,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并逐渐发展成为电子商务的创业。电子商务为创业者们带来了史上门槛最低、最大众化、最不具歧视性的创业机会。首先它降低了创业门槛,其次它引进了全球化的创新机制,在创意、资本、技术上实现了国际接轨,创业者只要思路清晰、方向正确、商业模式可行,就有可能实现成功。

  当前,我国群体性创业活动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表现出平民化趋势。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入2.0时代,更加推动了这种平民化趋势的快速发展。这种平民化趋势表现在以下几个特点:创业的门槛低适宜平民进入,中国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入世后市场竞争日益国际化,政府的管理趋向透明,法律更加健全,竞争环境更宽松、公平,这些都使创业的门槛降低,非常适合平民创业者的进入。创业主体来自社会基层具平民色彩,门坎、起步点低,适宜大量平民进入成为创业主体的现实可能性。因此,才能形成群体性创业潮。这些具有平民视角的个人和企业由于市场定位科学,获得了最大的客户资源和市场空间,并因此发展迅速,显示了平民化定位的渠道优势和竞争优势,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

  我国在2006年1月所通过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时隔一年,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中小规模企业数量剧增,其中出现了不少创意产业、小工艺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这种性质的公司投入低、人手少,可一旦打开市场,所获得的回报率则非常高。而由于资金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小公司要想通过传统方式获得大订单比较困难,运用B2B电子商务平台来获得理想订单已经成为一些创业者的最佳推广途径”。

  可预见的是,经由网络做生意将不再是企业公司的专利,个人也将可以极便宜甚至无条件即可拥有经营网络生意的机会,并且经由组织化的运作,将形成军团式的网络蚂蚁雄兵。网络提供了一个比实体便宜许多的“店面”,也使得“渐进式”创业成为可能。20世纪80年代很多人的创业是从网络拍卖开始。先批来一批货,试试看商品在网拍是否具竞争力,等规模到一定的程度再考虑开店。没有门槛的经营方式将吸引无数人投入其中,编织个人网络在家创业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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