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智慧城市与智慧物流领域迎来新一轮建设热潮。河南三门峡、江西共青城、浙江天台三地相继发布重点项目招标公告,总投资规模达14.64亿元,涵盖城市数字底座延续建设、冷链智慧物流材料采购、平安基础设施监理等关键领域,展现出城市治理与产业供应链协同升级的新趋势。
01 天台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多维物联基础能力提升—天台县 智慧城市平安天台项目 项目编号:A3310231120300197001 项目投资:总项目投资估算1206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747.2万元)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台县各乡镇街道 建设规模:全县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点位新建及老旧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包含建设点位约3000个,涉及结构化相机约7000路,机房改造,以及相应的网络、平台建设及相应的智能化应用等 招标范围: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的监理,以及项目验收监理。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配备必要的造价人员进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具体以发包人委托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1.16万元。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s://ztb.zjtt.gov.cn)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后台回复“天台县”获取联系方式
02 三门峡市县一体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一期)延续项目 项目投资:111000000元 采购单位:三门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汇衡昊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三门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架构设计,为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集约化建设,降低建设成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必须统一,技术中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等通用基础组件和中间件必须一体复用,各业务系统接口必须做到无缝对接,故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采用供应商为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为确保三门峡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架构的统一性,实现系统深度互联互通与集约化建设目标,并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本项目要求严格统一技术标准。技术中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等通用基础组件及中间件必须实现全市域统筹复用。同时,各业务系统接口需遵循统一规范,确保无缝对接。鉴于上述技术架构统一、核心组件复用及系统对接规范的刚性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采用供应商为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后台回复“三门”获取联系方式
03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冷链仓储智慧物流 配送中心项目 招标单位:广西六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23345.804107万元 建筑规模:105000平方米 工程地点:共青城市南湖新城 招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开标方式: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所有投标报价都默认为材料到场包干价,如果投标报价与本约定有冲突,则以本约定为准,如果投标方不接受本约定则视为投标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结算周期: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所供材料到达工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每月的10日前双方核对上个周期的账目并完善结算确认手续。 4、付款时间: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账目完善相关结算付款手续后15天内需方支付结算确认款总额的100%。供方应根据当期确认付款金额先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球墨铸铁管销售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支付任何货款,且不属于需方违约。需方收到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立即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供方,如认证不合格,则需方拒绝付款直至收到等额认证合格发票为止,且不属于需方违约。需方所支付材料款默认先支付本金,后支付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5、货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合同条款,如果中标方不愿意接受招标方的合同条款,则视为中标人自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及其它一切权利。 6、送货到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现场。 7、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后台回复“广西冷链”获取联系方式
编辑 | 姚文桦 陈小丽 监审 | 黄燕燕 监制 | 李杰 ©阿拉丁全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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