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三本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委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虞元坚律师,就多款灯具产品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号:ZL202210368714.2等)遭受严重侵权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侵权事实认定
经我方调查取证,发现行业多家灯具企业存在以下侵犯我方专利权的行为:
未经授权,擅自制造、仿造我方受专利保护的模块化射灯产品;
通过线上及线下多种渠道销售上述侵权产品;
在其经营场所非法使用侵权产品。
二、严正要求与措施
现责令所有侵权方:
立即停止: 一切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及使用侵犯我方专利权的行为;
限期处理: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7日内,下架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及专用生产模具;
立即赔偿: 立即通过指定方式联系虞元坚律师,就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协商。
联系人: 虞元坚 律师
邮箱: yuyuanjian@joint-win.com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
三、法律后果警示
如侵权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停止侵权并采取补救措施,我方将进一步坚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行动:
行政救济: 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行政部门提起投诉,请求查处;
民事诉讼: 在现有诉讼基础上,申请行为保全(禁令)、财产保全,并追加索赔金额,追究侵权方的全部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刑事追究: 对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行业警示
正告所有灯具行业相关从业者:请务必尊重知识产权,立即对所涉产品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自查自纠。任何继续从事制造、销售、使用侵权产品的行为,均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与赔偿责任。
本声明所载内容均具有法律意义,侵权方切勿心存侥幸,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上海润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三本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虞元坚 律师
2025年08月12日
备注:我方已就相关侵权行为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被正式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