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粤港澳大湾区的养老及康养机构打造更适宜的光照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广东省照明学会现已启动《养老及康养机构室内照明技术规范》湾区标准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编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的湾区标准具有显著优势与重大意义。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它涵盖了区域内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有力促进了大湾区内不同地区之间的规则衔接和要素流动,推动大湾区融合发展,标志着大湾区从“个案探索”阶段迈向“可复制推广”阶段。
粤港澳大湾区虽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特点致使要素流动存在一定阻力。而湾区标准通过规则机制的“软衔接”,推动区域内高标准贸易和投资规则对接,成功营造出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湾区标准为倡导性而非强制性标准,企业和组织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使用。使用单位标明“湾区标准”后,可享受标准化产品在三地市场的准入便利,提升品牌辨识度,对推动区域合作和经济一体化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湾区标准申报时需有用户单位制定使用,这一独特之处使其更具科学性,能更好地结合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标准的精准性和实用性。
为确保湾区标准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对起草单位提出以下条件和义务:
一、起草单位条件
1、 起草单位需为照明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且具有较强技术能力。
2、 重视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人员能力建设,具备一定的标准化人员能力建设及培养经验。
3、单位参与人员要有责任心,愿为标准编制工作贡献力量,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和标准编制者优先。
二、起草单位义务
1、全程参与标准编制工作,按时完成标准编制组分配的各项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标准相关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提供参考。
3、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
4、为标准编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有意向参与《养老及康养机构室内照明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请联系阿拉丁照明网,获取并提交申请表。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902263646
扫二维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