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伊山景区防火车道及石佛古寺防火值班室工程项目
招标控制价:3900万元
项目范围包括拟建防火车道自大伊山公园东门北侧,经石佛古寺至防火瞭望塔共约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沿线及石佛古寺景观绿化、照明、智能化、智慧灯杆、一键报警等、给排水工程以及仿古建筑防火值班室、仿古厕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工作。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本招标项目大伊山景区防火车道及石佛古寺防火值班室工程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伊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灌云县大伊山景区内,自大伊山公园东门北侧,经石佛古寺至防火瞭望塔。
2.建设规模:防火车道约2000米、值班室约150平方米、水系改造、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等。
3.招标控制价:390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140万元,施工、采购招标控制价3460万元,暂列金额300万元)。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月5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3月14日;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
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和施工图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地形测绘(用地红线范围内)、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详细的清单格式报价、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范围包括拟建防火车道自大伊山公园东门北侧,经石佛古寺至防火瞭望塔共约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沿线及石佛古寺景观绿化、照明、智能化、智慧灯杆、一键报警等、给排水工程以及仿古建筑防火值班室、仿古厕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工作。
(2)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地形测绘(用地红线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建防火车道自大伊山公园东门北侧,经石佛古寺至防火瞭望塔共约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沿线及石佛古寺景观绿化、照明、智能化智慧灯杆、一键报警等、给排水工程以及仿古建筑防火值班室、仿古厕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施工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景观绿化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市政或景观绿化类总承包业绩。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业绩不重复计取。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3)类似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8时00分;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伊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幸福北路166号
邮编:222200
联系人:付主任
电话:0518-88856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真:0518-8517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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