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一词是舶来品,它指的是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所包含的经济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多指向第三产业,包括购物、餐饮、文旅、娱乐等消费行为。
在中国,“国营夜市”可以看作是夜间经济的雏形。195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了《农村夜市》一文。这篇仅有285字的报道,除了对夜市的基本情况做了描述之外,点睛之笔在于它用数据表明了夜市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这个中心店开辟了农村夜市以后,平均每天销售商品总金额约增加6%以上”。
经查证,到1979年11月,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夜市”关键词的报道共11篇,这些报道的核心主旨都是鼓励各地供销单位开办“夜市”以满足农民、工人在一天的劳作之后的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的萌芽。
1956年至1979年《人民日报》有关“夜市”的报道。 王政淇制图
1979年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夜间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日益开放、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
广州在1984年5月设立全国第一个灯光夜市——西湖路灯光夜市。这个主要由个体户提供商品、服务的夜市开启了市场经济下中国夜间经济的1.0版本。
当时有人这样形容西湖路夜市:“今天欧美或日本的时装界推出什么新款时装,两天后香港的时装界就会生产出了一模一样的成品,一个星期后,广州的灯光夜市上就可以见到这些衣服的影子了。”这是中国日益开放、与世界接轨的真实写照。
上个世纪80年代,闻名全国的广州西湖路夜市,一到夜晚,这里便人潮涌动,一派熙熙攘攘的景象。 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