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797.40万元(含46,797.4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公告称,本次可转债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