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说,证监会修订再融资相关规定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将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会出现“微调”。
邓舸说,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
另外,除涉及到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还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并购重组配套融资的定价则将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详细来看,细则主要通过三招对再融资进行约束: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多位证券业内人士形容,这本质上是对机构间的定增做了严格限制,对融资做出“结构性调整”,其最终出发点就是为了注册制的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6年定增市场募资总额达到1580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此前的2015年也有将近1.5万亿规模。
但是2016年已发行竞价定增截至2017年1月8日的浮动绝对收益率均值仅为13.56%,与2015年同期发行的竞价定增的解禁收益率均值24.56%相比下降近半。
定向增发再融资新规出台,算是为资本市场正本清源之举。
现在的新规则就是再融资相隔要18个月,也就是圈钱可以,注意次数。而且最大融资不能超过总市值20%,也就是,圈钱可以,注意金额。有能耐做大公司市值,就可以有更多融资机会。
当然,并购重组的相关行为就没有纳入到18个月的限制。这个18个月的间隔限制,主要包括了,IPO,增发,配股,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这四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