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5月27日晚间公告,董事会于 2016 年 5月 27 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袁建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建川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建川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袁建川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6,000 股,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将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