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光电4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松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松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李松涛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日,李松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松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由于李松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新任监事未上任前,李松涛先生还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