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照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摘要: 邓子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50万股(占邓子长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7.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7%)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20日。
长方照明1月21日公告,长方照明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邓子长先生的通知:
邓子长先生质押给东莞证劵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50万股已于2015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时,邓子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50万股(占邓子长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7.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7%)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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