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行贿35万股原始股 案件披露前高管集体辞职
摘要: LED照明领域的龙头公司勤上光电再次陷入漩涡之中,起诉书指控李旭亮向李兴华贿送两家公司干股以及巨额现金。而在李兴华的帮助下,勤上光电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4245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2年底开始,广州市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李兴华担心自己问题暴露,于是交待张博用卖掉股票所得的钱款补交由李旭亮垫付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款105万元,其余部分用于偿还李兴华之子李晟的赌债。2013年3、4月份,张博与李旭亮联系,将105万元补交股价款交还给李旭亮妻子温琦。
2011年底,勤上光电上市时发行价为24元;2012年6月曾10转10。随后,勤上光电股价从33元一直下滑至2012年底的7.66元 (送股后)。而7.66元的股价,也是勤上光电上市以来的最低价。
公开资料显示,李旭亮为勤上光电的创业元老,一手将勤上光电从东莞的街头小厂打造成为在LED照明行业中颇有名气的上市公司。除了长期担任公司“一把手”外,李旭亮还有“中国节能建筑技术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LED产业联盟主席”等诸多头衔。
虽然目前李旭亮已经卸下勤上光电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但他仍旧是勤上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据相关数据显示,其持有勤上光电24.5%的股份,加上其妻子所持股份,总共接近30%。
案件披露前高管集体辞职
李兴华自2013年7月起即被接受调查。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涉及此案,但勤上光电一直未作披露。
据观察注意到,其实勤上光电自2011年上市以来,几乎一直处于风波之中。2013年3月,勤上光电大量关联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年5月,调查结果出炉,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定勤上光电存在三大违法问题: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未依法披露2009年内销第二大客户、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尚品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监管部门责令勤上光电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时任董事长李旭亮、总经理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董事会秘书韦莉、监事黄灿光和贾广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4年6月,包括董事长李旭亮在内的4位高管突然宣布同时离职,引发行业震动。这几位离职的人员中,几位是公司的元老。
2014年12月1日,公司又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次立案调查距公司上次被处罚才仅仅过了半年。12月12日晚间,12家深市上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勤上光电正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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