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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通过广州塔夜景照明改造资格审查

2014-09-30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9月30日,阿拉丁新闻中心记者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官网获悉,5家投标申请人已通过通过广州塔夜景照明改造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第三次)[JG2014-1470]项目资格审查。包括华艺华北(北京)照明灯饰销售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立碁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优景观复光电有限公司、广州莱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9月30日,阿拉丁新闻中心记者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官网获悉,5家投标申请人已通过通过广州塔夜景照明改造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第三次)[JG2014-1470]项目资格审查。包括华艺华北(北京)照明灯饰销售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立碁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优景观复光电有限公司、广州莱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由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筹建的广州塔夜景照明改造工程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第三次),已委托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14年8月26日9:30至2014年9月1日16: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截止报名时间前(至2014年9月1日16:00)共收到6家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报名单位名单分别为:

  华艺华北(北京)照明灯饰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

  立碁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景观复光电有限公司

  广州莱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利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委员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公示时间:2014-09-29 00:00至2014-10-01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0-8933600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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