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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1条夜间景观带将“点亮”江城

2013-09-23 作者: 来源:长江商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未来7年,武汉市将展现国际化都市夜景形象,打造流光溢彩的楚天明珠。昨日,武汉市规划局公示《武汉市主城区夜景照明规划》,今起开始为期30天,征求市民意见。

  未来7年,武汉市将展现国际化都市夜景形象,打造流光溢彩的楚天明珠。昨日,武汉市规划局公示《武汉市主城区夜景照明规划》,今起开始为期30天,征求市民意见。

  据介绍,本次规划范围为武汉市主城区。主要以三环以内地区为主,包括局部外延的沌口、庙山和武钢地区,总面积为678平方公里。

  规划中提出“一核、两江、三轴、四心、十一带,以及若干景观节点”所形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照明主体架构;将夜间照明亮度分为四级;主体光色为暖白色;夜景照明建设数量规模分为五级。

  该规划期限为2013年到2020年,主要目标包括展现国际化都市夜景形象,打造流光溢彩的楚天明珠等。通过景观轴建设,打造璀璨亮丽的夜景视廊、引导夜间旅游,控制城市光环境,让满天繁星成为城市夜景第五立面。

  点线面主体架构 完善两江核心区

  本次规划提出了“一核、两江、三轴、四心、十一带,以及若干景观节点”所形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夜景照明主体架构。

  一核:以黄鹤楼、长江大桥、龟山、蛇山、南岸嘴、晴川桥等标志性景观构成武汉市的城市核心景观,以江、山、桥、楼、塔组成区域核心照明载体,是展现武汉地域景观特色的城市名片。

  两江: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指出城市的夜景建设应重点完善两江四岸等核心区,因此夜景照明规划中将两江作为规划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轴:长江大道景观轴由青年路、武胜路、鹦鹉大道、龟山南路、武珞路、珞瑜路组成。贯穿三镇,串联两江交汇核心区、鲁巷城市副中心和王家墩商务中心区。是展现武汉地域特色和大都市夜景风貌的重要景观轴线。

  武汉大道景观轴是武汉重要的城市交通景观轴线。该轴线串联多个大型城市立交桥、长江二桥及武昌、汉口沿江的商务区以及快速路沿线良好的夜景照明载体,是展现武汉现代化城市风貌的重要景观轴。

  人文景观轴串联武昌沙湖公园、武昌中心区、汉口中心区、水果湖和东湖的人文景观轴线。夜景照明载体以沿江的江滩、商业金融组团、和自然景区为主。是展现武汉人文特色的重要景观轴。

  四心:分别为,四新城市夜景中心;鲁巷城市夜景中心;杨春湖城市夜景中心;王家墩城市夜景中心。

  十一条夜间景观带:武汉市城市夜景照明主体结构中,依托城市现有的路网基础和规划的路网结构,将重要道路形成的景观带作为城市夜景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城市夜景观的基础构架。具体包括和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友谊大道-白沙洲大道、二七小路-建设大道-南泥湾大道、平安大道-中南路-丁字桥路、江城大道-桥口路-常青路、雄楚大道-汉阳大道、发展大道-龙阳大道、四新大道、鲁磨路-民族大道等十一条景观带。

  照明开发分五级 最高密度80%

  为了塑造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的城市夜景形态,规划将武汉市主城区分为五级夜景照明开发强度。武汉市规划局介绍,夜景照明开发强度是指对规划范围内,实施夜景照明建设数量规模的控制。

  一级开发强度(最高照明密度80%):具体指滨江活动区内的商业区;中央活动区内主要景观轴线和景观带两侧的商业、公共服务区、高层居住区;城市夜景中心区内的商业、公共服务区;综合组团中心的商业区。

  二级开发强度(最高照明密度70%):具体指滨江活动区内的历史街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居住区;沿长江核心段的居住区;中央活动区内主要景观轴线与景观带交口处的居住区;中央活动区外主要景观轴线两侧的公共服务区;城市夜景中心区内商业区周边的居住区。

  三级开发强度(最高照明密度50%):具体指滨江活动区内次干道两侧的居住区;沿江核心段的江滩;中央活动区内自然景观周边的居住区,次干道两侧的居住区;夜景景观带与城市主干道交口处的居住区、公共服务区;城市夜景中心周边的居住区、公共服务区;综合组团内主干道两侧的公共服务区。

  四级开发强度(最高照明密度20%):具体指中央活动区内的城市绿地、工业区;综合组团内主干道两侧的居住区。

  五级开发强度(最高照明密度10%):具体指生态保护区,综合组团内的城市绿地和次干道两侧的居住区。

  照明亮度分四级 东湖等为“黑暗”区

  参考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推荐的环境亮度分级,结合武汉城市总体规划主城区规划结构、功能分区和用地性质,规划将主城区分为4级亮度控制区。

  高环境亮度区:

  通常包括城市内商业区和城市中心的居住区,高交通量区域,这一区域中的夜生活比较丰富。具体包括滨江活动区;中央活动区内的其他片区中的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综合组团中心的商业区。夜景照明规划结构中的夜景中心区和夜景次中心区。

  低环境亮度区:

  主要包括城市的外围区域和乡村住宅区。具体指中央活动区内其他片区中的城市绿地、开放空间。综合组团中心区外的城市绿地、开放空间、工业区、居住区。生态区周边的城市建设区,生态区中的重要景点。

  中等环境亮度区:

  主要体现在高环境亮度区的周围,具体指滨江活动区内的城市绿地、开放空间、仓储用地等。中央活动区内其他片区中的居住区、公共服务区。综合组团中心区及周围的居住区、公共服务区。长江核心段和汉江核心段的江滩。

  “黑暗”区:

  指应当保持黑暗的区域,例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所在地区。在武汉主要为武汉生态环境保护区,具体指东湖、沙湖、南湖、墨水湖、南太子湖、龙阳胡、三角湖等。

  夜景主体光色为暖白色

  武汉市规划局介绍,根据城市日间色彩与风貌特点、地域文化特色以及光源性质,确定武汉市城市夜景的主体光色为暖白色,整体光色由橙黄色、暖黄色、暖白色、中性白和冷白色,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高度在光色上加以区别。

  对于标志性、特色建筑和夜景核心区域的建筑、构筑物可根据不同情况,在保持整体城市氛围的前提下,做针对性地多样光色处理,对边界进行过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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