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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江北沿江公园游步廊景观照明工程(通济桥—东关大桥)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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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网友评论: 0

摘要: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的金华市区江北沿江公园游步廊景观照明工程(通济桥—东关大桥)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已由金发改基综〔201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人民币 2400 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 120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工程范围为通济桥至金虹桥段、外滩段、婺州公园段、八咏公园段、宏济桥至东关大桥段、黄宾虹公园游步道、桥梁范围内景观照明,用地全长约 6km ,总用电功率654kw,建筑面积约90210㎡,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 景观照明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江北中心城区。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 资质证书上的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 具有近3年( 2010年5月1日 至今,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时间为准)承接过景观照明工程业绩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 )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若未能体现专业的,则须另附职称评审表或职称评审机构出具的证明) ;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 )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

a 、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b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

c 、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d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

7 )本公告 3.3.4 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8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9 )按本公告3.1条要求提供的 景观照明工程 业绩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须加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及以上印章方为有效)或质监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5 、 1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 交易席位证。

6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8 、报名时间: 2013 年5月30日 至 2013年6月5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9 、报名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新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邹忠有 经纬 联系电话:0579-82309502 0579-83187208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0579-83187250

招标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六楼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

邮政编码:321017 联系电话:0579-82309502 邮政编码: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传 真:0579-82309506 联系人:邹忠有 传 真:0579-82410965 联系人:郎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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