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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海港大道路灯工程监理招标

2013-11-18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的 海港大道工程(路灯工程监理) 已 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海港大道工程(路灯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1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的 海港大道工程(路灯工程监理) 已 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 海港大道路灯工程监理 ,路灯工程造价约3800万元,投资额(监理费)约95万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阴市滨江路至暨南大道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工期 26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监理 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 [2006]372 号文件执行):

  ( 1 )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 项目负责人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执业证 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 授权委托书(如有)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 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的 “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江阴本地企业只需提供本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供交易服务中心核查) ⑥ 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两者)。

  5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起 。

  6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6 日 14 时00分 ,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08 室(江阴市长江路 181 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 18 楼)。

  7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首先在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系统内的招标文件下载模块内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8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5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

  9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3 年 11 月20日 16:00 时 前,通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ggzy.com.cn/jyweb) 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 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下载。

  10.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www.ggzy.com.cn”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致电0510-86002616黄工。

  10.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3年 12 月 6 日 14 时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则视为资审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0.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 、 中标后或在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 , 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监工程处理。

  13 、 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是江阴市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建设局建工处进行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备案时执行市建设局澄建(2013)37、38号文有关规定)

  14 、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ggzy.com.cn/jyweb )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随机抽取法。

  注: 1 、 江阴市以外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ggzy.com.cn/jyweb )”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企业根据其提供的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于资格审查时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无在监工程。

  3 、 2013 年 8 至 2013 年 10 月 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建设单位: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程 丽

  联系方式: 0510-86099622

  联系地址:江阴市澄江西路 155 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晓刚

  联系方式: 0510-86407033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459 号

>>> 更多招标信息请点击进入 道路照明 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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