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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出台财政补贴措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2012-10-18 作者: 来源:荣昌新闻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重庆荣昌县政府日前下发《关于组织推广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同时按照市级相关文件精神,表明国家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置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

  重庆荣昌县政府日前下发《关于组织推广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同时按照市级相关文件精神,表明国家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置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

  市民买节能灯可享一半补贴

  《通知》指出,推广和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大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2012年,重庆市下达荣昌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总计6.5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4.5万只("U"型和螺旋型),紧凑型大功率节能灯1.1万只("U"型和螺旋型),双端直管荧光灯0.9万只。

  《通知》表明,国家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置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具体标准为:大宗用户购买,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购买,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50%给予补贴。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惠民”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推广方案。在推广中应适度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70%),积极组织和指导大宗用户、城乡居民、农村群众推广使用,并及时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2012年的推广任务。

  按照责任分解,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企业在推广过程中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镇街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要严格履行招标承诺,做到推广产品与中标产品一样,销售价格与国家规定价格一样,销售服务与承诺一样,规范推广机制,严禁通过第三方包揽推广工作。荣昌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公共机构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荣昌县教委负责落实各中小学办公楼、教室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荣昌县卫生局负责各医院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荣昌县商委负责大型市场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荣昌县旅游局负责宾馆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工业园区管会委负责工业园区内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荣昌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路灯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各镇街负责辖区内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节能产品受市民欢迎

  国家出台了节能灯补贴的政策后,荣昌县也出台了相应措施,积极推广节能灯的运用。荣昌县不少镇街都特意举办了一些现场销售会,让市民可以既便宜又方便地买到节能照明用品。

  在倡导节能环保的大背景之下,荣昌县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补贴市民购买高效率的照明产品。据荣昌县节能中心负责人介绍,该县目前共有2个节能灯定点销售点,主要分布在学院路和滨河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凡本地户籍居民凭有效证件购买节能产品的,就可享受产品价格50%的政府补贴。记者在其中一个销售点看到,有市民按政策规定的上限数量,一口气买了10只节能灯。

  市民刘先生说,因为节能灯之前家中用过,很环保,还节约电费。“支持环保,节约用电,以后家中都要安装上节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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