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颁布照明设备和照明用灯新规定
摘要: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11年7月20日颁布政府令,批准了对照明设备和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照明用电灯的要求。新规则不涉及定向光照灯,以及光通量小于150流明的灯。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11年7月20日颁布政府令,批准了对照明设备和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照明用电灯的要求。
新规则不涉及定向光照灯,以及光通量小于150流明的灯。
根据文件规定,水银灯的能效必须至少达到30流明/瓦特,高压钠灯的能效必须至少达到50流明/瓦特,LED灯的能效在2012年6月30日前必须至少达到50流明/瓦特,从2012年7月1日起必须至少达到60流明/瓦特。
此外,文件还规定了灯的发光持续时间。其中,对普通钨丝白炽灯的发光时间要求是不低于1000小时,卤素灯-不低于2000小时,非定向光LED灯的寿命最长,为2.5万小时。
文件还对不同功率荧光灯的汞和铅含量做出要求。
该政府令将在其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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