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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问题频现 监管是其中最大问题

2009-12-21 作者:admin 来源:HOUSE365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光污染现象严重,一些酒店、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夜间照明设施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情况并不少见。面对,此类扰民的“不速之光”该如何治理呢?

  一家公司在所属的一个展示大厅外墙边上安装了几盏亮度极高的照明路灯,每天晚上7点开始灯火通明,彻夜不息,直到第二天清晨5点才渐渐隐去。这路灯一照对公司而言倒煞是气派,可苦了周围的居民。强烈的灯光透过窗户直射居民的屋内,满屋子如同白昼,使人难以睡个安稳觉。

  

这探照灯一样的强光下,你能睡着吗

  一户居民为此把这家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拆除这几盏路灯,停止和排除对他的光污染侵害,公开向他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元。他的理由是:根据上海市城市环境照明规范,外溢的灯光不得射入居民窗户,干扰居民休息。而这家公司安装的路灯所发出的强烈灯光,已经造成自己晚上失眠,白天烦躁不安,影响工作效率的后果。公司对此却不以为然,认为这是自己经营场所的正常环境照明,不仅不构成光污染从侵害这户居民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还方便了临近居民夜间行走。

  这起案件看似一般,但实际上却是一起比较新颖的案件。市二中院长期审判赔偿案件的资深法官张铮说:首先,这是一起因光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此类纠纷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明确规定,通常我们参照相邻关系或者环境污染侵权的规定,结合具体案情,依照公平原则进行处理。第二,此类案件的侵害结果通常很难判断,司法实践中我们将以下四点作为判断标准: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国家或地方标准中的建议性规定;若无前两项规定,则依据专业部门的鉴定结论;凭法官的社会经验与常识,依据公众的普遍认同度及损害程度做出判断。针对本案而言,上海市地方标准对居民小区内的环境灯光强度作了规定,涉案灯光从光源与民居的距离、光照的强度、开启的时间几方面考察,我们认定它已经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限度,构成强光引起的环境污染,存在损害人体的可能性。

  尤其要指出的是,涉案公司的路灯光不是因社会公共事业或政府公共行为所导致,而是公司自身的商业经营行为所需,因此居民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要求应当给予支持。至于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则因为公司的行为没有对该居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居民也没能举证证明他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无独有偶,在离上海不远的宁波,再现光污染投诉。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这曾是都市人迷恋的景色。可是,家住东海花园的毛先生对此却非常反感。

  因为世纪东方商业广场上COB写字楼,通体的LED外墙播放广告时,灯光闪烁可直接照射至他家房间,非常刺眼,令他无法入眠。

  不夜楼光芒四射

  前天晚上8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中山东路的世纪东方商业广场。广场的商业中心还在施工,但高25层的COB写字楼上已装饰一新,4层楼以上的外墙面都安装了巨型LED墙体广告屏,循环播放着不同的动态广告画面,光芒四射,在强烈光照下,现场形同白昼。

  该COB写字楼周围都是居民住宅区,朝南正对着太古新村和华光城,朝北则对着安居幸福苑、兰亭绿源、东海花园等小区。附近小区居民楼窗户玻璃在灯光的反射作用下,出现白花花的一片,即使在惊驾路上,一些住户家的玻璃窗也被照得雪亮。

  周围居民难以入眠

  毛先生说,这些LED墙体广告屏,自8月下旬开始启用以来,每当夜幕降临就会亮灯,持续到深夜。尽管他家距离光源有数百米远,可睡在床上,那闪烁的霓虹灯还是能透过家中窗户直逼他的眼球,令他无法入眠。

  现在天气转凉了,本想晚上睡觉时,可以打开窗户透透气,但在强光的刺激下,不得不将窗帘遮得严严实实说起这些感受,毛先生眉头紧蹙。

  在东海花园社区论坛上,记者看到光污染已经成了居民关注的一个热点,大家纷纷建议有关部门管一管,还他们一个宁静的夜空。

  当事物业

  将规范亮灯时间

  世纪东方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的客服负责人李先生说,毛先生反映的光源其实是COB大楼的LED外墙灯。从10天前起,这个外墙灯进入了调试阶段,从每天晚上6点45分开始进行调试,直至晚上10点左右结束,最晚到过11点。

  李先生还表示,LED外墙灯的调试阶段还需1周左右,待世纪东方商业广场正式开业以后,LED外墙灯的亮灯时间将会规范,智能系统会在每天晚上7点亮灯直到晚上10点结束。

  市环保局

  光污染很难监管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酒店、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夜间照明设施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情况并不少见。面对,此类扰民的不速之光该如何治理呢?

  市环保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居民所遇到的灯光扰民的现象通常被称作光污染。环保部门每年都会接到各种类似的有关光污染的投诉电话,但目前我国对于光污染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标准,且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至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管,所以也没有具有相应行政职能的部门来进行管理。若市民与有关场所发生此类问题,最好还是通过双方协商或者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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