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大机构间标准分歧将于4月底解决
摘要:
两个美国政府机构,即美国能源部(DOE)与美国环保署(EPA),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就固态照明产品能源之星标准问题,继续发表争论。
双方分别已对固态照明产品发布了能源之星标准,这两套标准即互补又交叉。总之,在业内引发了争论。
该声明称,“政府已经意识到关于固态照明所的能源之星标准问题,并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与项目股东合作,在能源之星成功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并从能源之星项目所带来的减少能源消耗与二氧化碳排放中获益。”
“确切地说,EPA与DOE将在45天内解决与协调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与分歧。”
因此,我们有望于4月底或5月初(正赶上Lightfair 2009)看到结果。该声明正好是在本周德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举办“能源之星照明合作伙伴会议(Energy Star Lighting Partners Meeting)”前发表的。
今年3月初,EPA发布了住宅照明灯具4.3版草案标准,并要求大家发表评论。新草案在是上一轮草案的基础上给予的修订。
上周,DOE固态照明项目的负责人Jim Brodrick给其读者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称他们与EPA之间的能源之星之争将尽快结束。显然,本周EPA与DOE发表的这项联合声明表明,EPA并不赞同Jim Brodrick所发表的观点。
Brodrick提醒他的读者,“2009年政府综合年出预算法案(FY 2009 Omnibus Appropriations Bill)”中显示,“用于固态照明研发的资金不少于2500万美元。符合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Energy Policy Act)的912(b)章节,政府将为固态照明实施能源之星项目,并且为固态照明,以及国家为促进固态照明产品商业化所做出的努力,而制定能源之星标准。”【编者注:在上述法案中未找到相关陈述,我们正等待Brodrick对此给予澄清。】
Brodrick表示,“两个相互竞争标准的存在制造了许多惊慌与恐惧,这些惊慌与恐惧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消失。”
Brodrick还谈到紧凑型荧光灯(CFL),并建议所有的能源之星照明项目将放在“一个屋檐下”。
Brodrick最后还表示,“我加入DOE能源之星的团队,也对那些与EPA合作的制造商们表示欢迎。”(http://www.ledsmagazine.com/news/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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