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LED屏招标
摘要: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LED屏招标。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LED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08]515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206万元
(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Φ3.75室内单色显示屏,显示屏显示面积;3.04*1.064m=3.23 M2 1套
Φ3.75室内单色显示屏,显示屏显示面积;6.76*0.76m=5.1 M2 1套
Φ3.75室内单色显示屏,显示屏显示面积;7.6*0.76m=5.78 M2 2套
P16室外全彩显示屏,显示屏显示面积;5.12*3.84m=19.66 M2 5套
(五)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
(二)为投标的LED屏体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获得生产厂家授权投标的供应商;
(三)在广东省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不少于10人的技术服务队伍。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经2007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 月15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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