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建设局就太阳能发电发布红头文件
摘要: 从今年9月1日起,邢台市新建、改建、扩建多层、低层住宅楼道照明、楼宇门对讲系统用电,均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这是邢台市建设局红头文件的要求。
从今年9月1日起,邢台市新建、改建、扩建多层、低层住宅楼道照明、楼宇门对讲系统用电,均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这是邢台市建设局红头文件的要求。
文件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住宅楼道照明,楼宇门对讲系统采用光伏发电技术时,必须统一设计管线、灯具及光伏发电装置,做到光伏发电装置与屋顶有机结合。
邢台市区2007年8月31日前,已经图纸审查合格但未开工的和主体未完工的住宅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对住宅楼楼道照明和楼宇门对讲系统进行设计变更,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按变更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将其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时,一并进行验收,不达标的,不得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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