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账单”令人吃惊:如全国终结白炽灯,换成节能灯,等于再造一个三峡电站;一只普通白炽灯仅售2元,而一只节能灯的价格却是其10倍以上,节能遭遇不节钱,直接影响实际推广,我国70%以上的节能灯都出口国外,年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九成。
节能与不节钱是一对儿矛盾,其实任何节能行为都会遭遇此矛盾。比如企业要更换节电的设备,就得一次性投入巨资,还要停产更换,眼前的损失看得见,而节约的效果却暂时没看见。有利弊、有矛盾,价值取向怎样选择?在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今天,节能减排在理念上达成共识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政策法规的细化,要有强制性的标准,而不是各地各单位自行其是,这就需要正确的政策法规导向。
单位是这样,当节能遭遇不节钱时,家庭就更是各行其是了。节能灯“亮”进百姓家,专家认为“关键是提高芯片性能,同时把价格降下来”。这没错,但这是技术层面的。没有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节能不节钱的矛盾很难。因此说节能制度必须做到“强制标准,政策补偿”。强制标准,就是对照明灯具的节能性能作出强制性要求,坚决淘汰老式白炽灯。今年欧盟春季首脑会议就达成协议,决定欧盟各国将逐步用节能灯取代白炽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各成员国也拟通过立法从2009年开始禁止生产白炽灯泡。
整个欧盟没白炽灯泡了,那自然就成了节能灯具的天下,这值得借鉴。政策补偿,应该对研发低成本、长寿命的节能灯的企业补偿,还应补助困难家庭购置节能灯。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凡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的费用可先由政府负担。这就是直接补到消费环节。当节能灯不再是奢侈品时,就再不会有节能不节钱的苦恼了。解决矛盾,技术是重要的,而制度永远比技术更重要。节能仅凭号召与鼓励是不够的,我们最需要的是“制度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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