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RoHS,将绿色设计进行到底
摘要: RoHS实施在即,专家深入解读《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间隔以下称为《管理办法》)即China RoHS的实施已进入了倒计时阶段,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处处长黄建忠在深圳召开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全面解读大会”上,向与会企业代表详细介绍了这一标准。
为什么要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黄处长首先就此作了解释 :一方面,规章的出台必将对欧盟产生影响。欧盟出口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符合中国RoHS的规定,这体现着在经济全球化下中,各集团互相影响的必然结果。在与欧盟的贸易谈判中,中国的谈判砝码增加了,有可能争取到更多的豁免。另一方面,规章的制定是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的,通过立法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纳入行业管理,推进产业的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保护环境并节约资源,这才是最根本的出发点。
黄处长强调《管理办法》有着非常鲜明的特色。它采取了中国法律规范性文件中的部门规章形式,由多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信息产业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因此,已经有了一些行政法规的特点。中国RoHS非常注重《管理办法》的操作性,从2002年立法的起步到2004年标准的起步,相关部门一直保持和企业的紧密联系,并注意吸取欧盟RoHS的经验教训,用若干标准进行配套,用目录管理方式逐渐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的“立法、制定标准、行政干预”三位一体的模式,尽可能减小企业的实施难度。
《管理办法》共四章27条,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一个要求三个规定”。一个要求即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生产需要采用环保和便于再生利用的方案;三个规定是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提供有害物质名称与成份、环保使用期限、是否可回收的信息;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目录的产品将被禁止或限制使用六种有毒有害材料;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与禁止纳入3C管理。
由此可看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将对《管理办法》的实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那么什么时候会发布呢?黄处长介绍说,目录的形成将会依照一定的程序,目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已经完成,等目录确定之后将会在WTO组织中通报,然后才会正式发布。理论上,含6种有毒物质的产品都将包含在目录中,但对相关行业的大多数企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才会纳入目录。这样“成熟一个放一个”的做法给了企业更多的准备,但是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企业普遍采取消极的态度对抗这种“成熟”。因此,政府对此将会起重要作用。
而3C认证的目录来源于这个重点目录,由于重点目录还未发布,这方面的3C认证也还未开始。目前,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全面、正确了解标识的具体要求,保证以后生产的产品满足标识标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SJ/T11364-2006)。
黄处长还透露,目前正在酝酿建立一个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基金,但还是可能会向企业征收回收处理方面的部分费用。
在企业发问环节,不少企业在包装标识方面还有疑惑,黄处长建议大家在标识方面参考GB18455。如果对于《管理办法》还有疑问,请大家关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回答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