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广告照明管理体制不健全。
《2004年首届户外广告论坛述评》一文称中国户外广告零乱、无序、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在广告照明管理上也同样存在。比如199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广告法》,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一些广告方面的地方法规,对广告的设置、建设的设计与施工以及建成后的管理均有明文规定,但实际上往往是有法不依,有规定不执行,其原因之一就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所致。
又如设计、建设和管理分离,机制不完善,设计无人管、建设又不重视设计、对广告照明的科学性、艺术性及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维修的便利性考虑甚少,致使广告照明工程留下许多隐患;再如维护管理和保障机制不到位,加上重建设轻管理倾向的影响,经常出现广告照明设施无人管、随意开关灯、大白天也亮的“长明灯”、灯坏了无人修的“瞎眼灯”和照明器材被盗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影响了广告照明的形象,而且对广告照明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也是很不利的。
4.6对广告照明的认识有待提高
近年来广告部门开始注意到广告的照明问题,而且认识也有所提高,但总体说来还是不够。从上面说的规划、标准、设计、器材、能源浪费和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根源还是在于对广告照明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到位。因此,只有相关领导、户外广告商、业主和有关技术人员,特别照明工作者统一思想,提高对广告照明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大家都来关注广告照明,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户外广告在夜色中流光溢彩,独领风骚,如同巨大的磁铁吸引众多的人群,并成为整个城市夜景的点睛之笔。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户外广告与标识照明随着广告和标识业的崛起与迅猛发展,已开始引起社会、广告标识业的领导、管理者及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照明界同行们的重视。尽管这仅仅是开始,但对广告标识照明的发展定将产生重要影响。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照明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