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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灯饰产业中的家族企业?

2007-02-07 作者:admin 来源:灯饰视界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中共十六大确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已把家族企业"推到"中国现代化这个大舞台的重要位置。因此,很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家族企业正名。

在中国的灯饰产业中,几乎99%的企业都属于家族性企业。由于大部分企业主都属于半路出家,导致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许多欠缺。因此,有一些"江湖游医"型的"专家",在谈到产业发展问题时,喜欢戴着显微镜看问题,并动不动就妄下结论,认为这一切问题都是家族企业惹的祸。
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在中国(大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小变大。目前,家族企业一方面如火如荼地迅猛发展,另一方面在诸多领域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以至于很多家族企业不敢说自己是家族企业。中共十六大确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已把家族企业"推到"中国现代化这个大舞台的重要位置。因此,很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家族企业正名。
一、家族企业是当今世界最普遍的企业形式
虽然家族企业在中国才恢复不久,但它在全世界一直是最普遍存在的企业形式。请看下面的一组数据:家族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80%。
家族企业在《财富》500强中占三分之一。
家族企业在美国,占企业总数三分之二,占GDP的49%,提供就业60%,新增就业78%。家族企业在德国,占企业总数80%;占GDP的53%;提供就业68%。家族企业在欧洲企业中的比重:意大利>95%、瑞典>90%、瑞士85%、西班牙80%、英国75%、葡萄牙70%。
欧洲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比重:法国64.8%、德国64.6%、葡萄牙60.3%、意大利59.6%、西班牙55.8%、瑞士48.1%、瑞典46.9%。
亚洲国家家族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韩国75%~80%、印度尼西亚50%、印度40%、泰国20%、马来西亚20%。
拉丁美洲的家族企业在企业总数中的比重,高于世界平均值。
二、家族企业是现代工商企业的生力军
对现代工商企业的理论阐述,最权威者就是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让我们看看他是怎么讲的。在著名的《看得见的手》一书中,钱德勒认为:现代工商企业主要有三种:1、家族式企业;2、金融式企业;3、经理式企业。在美国的重化工业大企业中,从20世纪50年代起,经理式企业压倒了家族式企业和金融式企业。在德国和日本的大企业中,金融式企业一直居于支配地位。由此可见,钱德勒认为,家族企业也是现代工商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在美国的大企业中的比重有所变化。
世界级管理大师德鲁克是如何看待家族企业呢?他认为:世界上大部分企业,包括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都是由家族控制和经营的。他们不限于中小公司,其中一些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现今的经济发展,已从大型企业转向中型企业,而后者多是由创业者经营的。因此,要鼓励创业精神就要发展家族企业,并使其永续经营。家族企业生存的基本法则:家族服务于企业。他还特别指出:目前经营管理的课程和书籍,很少涉及家族企业。
英国著名管理学家汉迪宣称:我是家族企业的积极推崇者。德国的强大是建立在其中型家族企业上的,这种企业一般股权不上市,但他们确实是在追求永续的事业。我希望企业以永续的事业为奋斗目标,否则你就不会进行长期投资。家族企业构成了意大利的经济支柱。这些小企业网络群往往能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比外国竞争者的速度更快、价格更便宜。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波特认为:美国的管理体系需要重新检视,因为这套体系过度强调分权化、限制信息流通……以下是可以开始的重要变革:"寻求长期的企业持有人,并让他们直接参与管理。美国资金分配体系最根本的弱点,便是所有权的转换频繁。解决之道是应该寻求少数的长期(或几乎是永久)持有者,以创造出一个'私人持有'、'公开上市'的混合结构。对改革开放的中国来说,家族企业是中国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
三、各种发展模式都会存在利弊
让我们从2002年美国企业丑闻爆发谈起,由于发生丑闻的公司几乎全都是经理式企业,让人们对"新美国模式"产生种种疑问。英国学者约翰·格雷甚至认为:"将来恐怕没有哪个国家会把美国作为经济运营的楷模"。其实,无论是新美国模式、欧洲大陆的莱茵模式,还是家族模式,每种企业模式都有优点和缺点,每种模式的优劣都受时空条件的限制,主要是:时间、行业、地区(文化背景)。不存在绝对的先进与落后。各种模式都需互相学习,与时俱进。现在的一个大问题是:人类对经理式企业的研究太多,而对家族企业的研究太少。目前在中国,一些经理人经常喜欢给家族企业脸上抹黑,把一些家族企业说得一无是处,这完全是一种"变态式"的偏见。
四、家族企业的优势
我们先给出一个企业的序列:1.创业者企业→2.家庭企业→3.家族企业→4.战略控制式家族企业→5.公众企业。我们认为上述2~4项为广义的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杂志》对家族企业的定义:"由家族通过股权或管理实现控制的企业",我们认为是一个最佳的定义。
关于家族企业的规模问题,首先,世界级大型家族企业正在涌现,《财富》500强有三分之一是家族企业,排名第一的沃尔玛就是家族企业。其次,家族文化偏重的国家/地区,可在一些行业中采用企业网络、群聚的结构取代科层结构来解决规模问题(日本、意大利、中国都有案例)。
综合国内外多种观点,我们认为家族企业的长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领军人物的创业热情高涨;2、企业结构精简;3、更讲究人性化;4、决策成本低;5、忠诚度高;6、管理成本低;7、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高;8、执行力强。因此,在创业阶段,家族企业具有明显优势。
五、中国特色的家族企业
中国是全世界受家族文化影响最大的国家,在迈向全面小康的现代化进程中,家族企业有更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小康的关键是把几亿农民转变成职工,提供巨量的就业岗位就成为头号任务,而各类企业中最能提供就业岗位的就是家族企业。以美国目前的状况,全部就业中家族企业提供了60%。中国的家族企业未来提供的就业,肯定会超过美国的比例。
泛家族文化在中国企业中的影响则更为巨大。中国的差序关系导向的文化与美国的法律契约导向的文化有巨大差异,中国的传承文化与美国的移民文化也有巨大差异。把美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理论照搬到中国来会产生很多问题。只有结合传统文化基因而形成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理论才能自立于全球经济,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和制度肯定要建立在泛家族文化基础上。因此,中国家族企业当务之急是要向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
六、中国灯饰产业中的家族企业
在中国的灯饰产业发展中,一开始家族企业就是一支生力军。在这些家族企业中,企业主大多是地道的农民出身,他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管理水平低下、营销水平偏低、产品质量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品牌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纳税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经营者素质偏低也将会直接给政府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当然,目前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在制订产业政策中,普遍缺少政策依据,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政策制订过于滞后的现象,但这些问题不是家族制企业的特有产物,其根本原因是受中国过去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问题所影响,导致国民的整体素质与发达国家产生了巨大的落差所决定。
因此,中国的灯饰产业将与其它产业一样,无论是产业链中,还是服务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必然会经历一个从初发到形成,从量变到质变,从无序到有序,从混乱到规范的发展过程,这也是任何一个经济发达国家所必须经历的一个发展过程。
作为业内人士,在对待产业发展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时,一定要看到中国的发展历史,更多地去了解产业背景和产业文化的历史,不要动不动就乱下结论,这样不仅不利于我国灯饰产业的良性发展,而且还将会对企业经营者产生误导作用。(文/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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