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节能标识。节能已经成为世界的通用语言。
欧盟:早在1994年,欧盟就规定冰箱等家电产品必须加贴能耗标签,并将节能设置为技术壁垒。为了推广节能理念,每购买一台节能冰箱,政府将颁发100欧元的环保节能补贴。欧盟还与一些大型视听产品、电脑、移动电话、打印机等制造商签署协议,使之承诺逐年降低待机能耗;到2009年,大部分设备的待机能耗将降低至1瓦。
荷兰:风力发电等节能性设备系统被广泛应用到交通、住宅、垃圾处理等日常生活中。超市里也利用节能电子式控制技术,能节约20%的用电量。
美国:美国环保局和能源部曾发起能源之星计划,免费为电视机、录像机、电视录像一体机、显示器、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机顶盒和饮水机在内的各种产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和认证。
日本:2001年,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作出决定,在5年内研究开发网络节能家电产品。这些产品能与室内无人照明自动电感应、自动空调控温等网络相对应。另外规定,空调能效比不能低于3.5。
巴西:1992年,为引导节能消费,巴西开始实施“节能标签计划”,将产品的能源效率分为从A到G的7个等级,并用标签注明月耗量等各种技术数据。2001年10月,巴西政府颁布节能政策法,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冰箱等家电产品的最高耗电和最低能效标准。
香港特区:2000年5月,香港特区政府分别与两家电力公司订立为期3年的《用电需求管理协议》。内容包括非住宅节能照明装置回扣计划,有关用电需求管理的教育和资讯计划等。该节能计划推行后,仅2002年,节省的能源达3.3亿港元。
上海市:从2003年11月开始,上海利用“绿色照明示范项目”资金,补贴推广30万个高效节能灯。
摘自《消费日报 中国照明》20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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