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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停止执行半导体增值税退税政策

2007-02-06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城市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我国政府从4月1日起停止执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我国政府从4月1日起停止执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这也是中美两国去年达成的协议。美国政府官员认为增值税是对外国芯片厂商的税收歧视。
目前我国政府还没有正式公布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取代方案。原政策规定,我国政府首先对半导体厂商征收17%的增值税,然后向本土厂商退税14%,在2003年退税金额高达1.38亿美元。一年前,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仲裁申请,声称中国的退税政策使本土厂商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中美双方通过双边谈判在去年6月份解决了这一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制订一项新的符合WTO规则的制度,以扶持本土的半导体厂商,特别是数以百计的小规模半导体设计厂商。一个正在考虑中的方案是通过科技基金向小半导体厂商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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