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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下达《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

2007-11-13 作者:admin 来源:云南电视台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目前,昆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现有建筑补建景观照明设施的,政府不仅承担30%的建设费用,交由城管部门控制的设施,明年1月1日起,电费都由市城管局承担。

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昆明市的夜景一直被认为“没看头”。为了让昆明的夜景美起来,目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现有建筑补建景观照明设施的,政府不仅承担30%的建设费用,交由城管部门控制的设施,明年1月1日起,电费都由市城管局承担。

2年前,李荔从重庆到昆明工作,第一次来昆明感受最深的就是“夜景的差距”。她也曾在夜里到西山俯瞰昆明,得出的结论是“昆明无夜景”,这句话道出了很多游客和市民的遗憾。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的灯光亮化水平在全国仅处于中下水平,不仅比不上重庆,甚至与部分西部城市比也落在后面。近几年,全市景观亮化的投资不足,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及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日益提升,昆明市的灯光亮化面临新的挑战。

为了全面提升昆明的灯光夜景品牌形象,市政府近期下发了《关于城市照明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所有道路照明设施和纳入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集中统一控制的景观照明设施,电费由市城管局承担。”

另外,通知还规定,“现有建筑需补建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资金产权单位承担70%,所在区承担30%,由产权单位建设,建成后设施归产权单位所有。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景观照明建设资金自筹解决。”灯光亮化工程还要根据“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由市城管局统一规划、建设、管理,避免盲目、随意设置。这个优惠政策有望带动昆明市的灯光亮化上一个新台阶。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要求,春节前将有几条道路会率先在夜晚美起来,如北京路、春城路、环城南路。市城管局灯光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亮化工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道路两侧建一些亮化灯具,主要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目前亮化工程的方案已经确定,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另外是对道路旁边建筑物的亮化,由各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实施。

据介绍,为了打造昆明的“窗口”,民航路从机场到拓东路口将是重点亮化路段。道路两旁都要建一些装饰性的三角梅灯具,这些灯具最高的可达8米,最低的有6米,总共安装200多株。

对于临街建筑的亮化,主要由各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实施。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据盘龙区城管局相关领导介绍,该区主要完成北京路上塘子巷至交三桥这一路段的临街建筑亮化,设计方案已经完成。为了保证亮化效果“档次高”,盘龙区城管局还专门请了上海的一家公司对这一工程进行“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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