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半导体强力应对不当布告和诉讼
摘要: 首尔半导体一向都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尊重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我们会强力应对这次日本日亚公司以妨碍本公司的营业为目的无根据行使专利权和散布谣言的行为,全力以赴去保护首尔半导体LED产品的股东和客户的利益。
首尔半导体(“Seoul Semiconductor Co. Ltd.”) [股份上市編號: KOSDAQ 046890], 全球八大的发光二极管(LED)环保照明技术生产商, 今天宣布日本日亚化学工业(株)於2007年9月17日向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宣称首尔半导体用在白光 LED产品的蓝色芯片编号TWH104-HS)侵犯其在韩国的第406201号专利,要求首尔半导体对侵权进行赔偿。10月1日收到诉讼状后经过谨慎的分析结果,针对日亚化学工业(株)的诉讼,首尔半导体坚持持有以下自身的专利技术,并未侵犯日亚公司提及的上述专利。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投资研究开发自身的专利技术,而且已经注册了1,200多种专利。本公司的产品是基于自身专利技术,综合了我们已经得到的美国 UCSB(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的 SSLDC (Solid State Light Display Center) 及 日本 Nitride Semiconductor 等多家大学、研究机构及公司授权许可的很多专利技术,同时通过与美国CREE、德国OSRAM、日本 TOYADA GOSEI等世界知名的LED芯片制造企业建立了“互惠共享牌照协议” 和战略合作关系。
2007年10月10日,日亚又向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宣称首尔半导体的用在Z-power LED P9系列的白光LED产品的蓝色芯片侵犯其在韩国的第491482号专利,要求首尔半导体对侵权进行赔偿。2007年5月18日已经声明了此P9产品是采用了美国SemiLED的蓝色芯片生产的,是在使用 CREE芯片之前。在韩国也卖了少量(2007年 约2000美元)。对此产品的诉讼SemiLED正在选日本的Ohno & Partners为辩护人进行审判,对诉讼将会和SemiLED协商后应对。
首尔半导体一向都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尊重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我们会强力应对这次日本日亚公司以妨碍本公司的营业为目的无根据行使专利权和散布谣言的行为,全力以赴去保护首尔半导体LED产品的股东和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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