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岛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开始招标
摘要:
路政署今天招标承投香港岛及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包括设计、安装、管理、操作和维修,合约年期由2005年10月起至2009年9月止,为期4年。
公共照明系统大致包括传统的街道照明设备、乡村照明设备、高架道路标志照明设备、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照明设备及相关的电缆、管道及附属装置;也包括安全岛指示灯的供电设备。
在指定合约范围内,约有18,000盏路灯、3,000个安全岛指示灯供电点、700个高架道路标志,以及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的照明灯。
香港岛及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的管理、操作、安装和保养合约为期4年,路政署路灯部负责监督施工。
有关招标公告已刊登宪报,并已上载路政署网页。(编辑;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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