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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

2013-03-04 浏览量:153

     近日,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公司荣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荣誉称号,此荣誉是公司继高新区管委会颁发的“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之后的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项新成果。
        据悉,本次评选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在北京、河北、浙江、江西、湖南、陕西等六省率先进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推广工作,其目的是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帮助企业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工作体系和工作程序,从而规范企业各项知识产权活动。
        工信部科技司工作人员称:拟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作为其“企业成长计划”的知识产权门槛;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称:已探讨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作为高新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代替目前直接认定专利数量的做法。
        晶和照明作为标准化示范单位,曾牵头起草制定《LED(发光二极管)路灯》、《江西省LED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太阳能LED路灯》、《室内照明LED面板灯》并参与制定了《室内照明LED管形灯》、《室内照明LED球泡灯》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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