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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大道LED路灯/高丰路太阳能LED路灯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09    联系人: 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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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宝大道LED路灯/高丰路太阳能LED路灯采购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1]63号文件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万宝大道LED路灯/高丰路太阳能LED路灯采购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万宝新区万宝大道及环线高丰路大道;

2.3 项目概况:

一标段:万宝大道为城市主干道,本次招标总长约1800米,主干道宽28米,8车道,每车道宽3.5米。南侧辅助带16.5米,北侧辅助带25.5米(路幅宽70米,含绿化带、绿道、景观休闲带、人行道),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完成万宝大道LED路灯采购项目中路灯系统的LED光源及灯具、灯杆、铜芯电缆及配件等设备的配套、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指导等技术规格,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二标段:高丰路为城市主干道,北起早元街,南至新林街,总长约1200米,路幅宽60米,包括23米宽主车道,两侧各6米宽非机动车道、5米宽绿化带、5米宽人行道,路面为沥青砼路面。高丰路太阳能LED路灯采购项目中路灯系统的LED光源及灯具、太阳能路灯充电控制器、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组、电池箱、灯杆及配件等设备的配套、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指导等技术规格,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本次招标为以上2条道路路灯及配套设施的采购 (具体以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 各个标段工期均为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三包政策实行,期限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独立操作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规模。所提供的产品: LED光源及灯具、路灯杆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以上;

3.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经营路灯系列产品或太阳能路灯系列产品或LED路灯系列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3、近3年(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内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太阳能路灯供货业绩(一个完整的供货业绩资料为:中标通知书、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3.6、质量标准: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3.7、投标人可两个标段全投,可同时成为两个标段的中标第一中标侯选人。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金额:一标段万宝大道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二标段环线高丰路路灯人民币壹拾壹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5.3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2014年 1 月22日17:00时之前一次性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到帐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注明“ 大道路灯 采购”。

5.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办理退还担保手续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到投标人缴纳投标担保的账户上。

5.6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工行娄底兴城支行

帐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1913 0101 2910 0079 722

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 1月 3日~2014年 1月 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 月23 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娄底市政府东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宝新区分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万宝新区

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日 期: 2014年1月3日

有效期至:

2014-01-22

地点:

湖南-娄底地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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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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