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照明网检测认证频道策划进入第十四期,本期主题为“国标”,为大家详解IEC国际标准与GB标准的差异、CB体系给制造商带来的利益以及如何充分利用我国的NCB。
IEC标准化组织及现有相关国际标准
1)(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世界范围的标准化组织,由各个成员国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IEC的目标是促进各国在电工和电子领域中就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所有问题进行合作。为此,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工作委托给技术委员会进行。对标准所涉及的主题感兴趣的任一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种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参与了这种制定工作。国际电工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条件进行密切合作;
2)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定或决议均尽可能地表达了各国对相同主题的一致意见,因为各个技术委员会均有对此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
3)IEC标准以推荐的形式供各国使用,并得到IEC各国家委员会的认可。虽然已作出各种合理的努力来确保IEC标准的技术内容的精确性,但是IEC对这些标准的使用方式或最终使用者的任何错误解释均不承担责任;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要在其国家和地方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对于IEC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之间所存在的不一致之处,应在后者中加以明确说明。
灯具属于电工产品,有关灯具的国际标准归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 34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及其有关设备)的SC 34D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灯具)制定。现在该分技术委员会有关灯具的标准共有19项,即:
IEC 60598-1:灯具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
IEC 60598-2-1: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第1篇 固定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 IEC 60598-2-2: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第2篇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3: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第3篇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IEC 60598-2-4: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第4篇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5: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第5篇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6: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6篇 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
IEC 60598-2-7: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7篇 庭院用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8: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8篇 手提灯安全要求
IEC 60598-2-9: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9篇 照相和电影(非专业)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10: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0篇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17: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7篇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18: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8篇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19: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9篇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20: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0篇 灯串安全要求
IEC 60598-2-22: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2篇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23: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3篇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IEC 60598-2-24: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4篇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IEC 60598-2-25: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5篇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本指南涉及到的国际标准
1)上述IEC灯具标准是系列的安全标准,IEC 60598-1《灯具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是适用于各种类型灯具的总的通用安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内容包括:灯具的分类、标志、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的要求,并要求进行安全性试验: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漏电起痕、螺纹接线端子、无螺纹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件以及各种试验的试验方法。 因为该标准是各类型灯具的总的安全标准,所以各种灯具均要符合标准中所适用的条款要求。IEC 60598-1标准不能单独使用,应与IEC 60598-2-××标准中的具体类型灯具标准一起使用;
2)IEC 60598-2-1~IEC 60598-2-27是有关某一特定类型灯具的特殊安全要求的标准,这些标准均不能单独使用,应与IEC 60598-1《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
3)IEC60598-2-1《灯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1篇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的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为光源的固定式灯具的特殊安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固定式通用灯具具体的安全要求及试验程序,包括:
一般试验要求、灯具分类、标志、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接线端子、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热、防火和耐漏电起痕等要求。
该标准不能单独使用,应与IEC 60598-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
4)IEC 60598-2-4《灯具 第2部分 第4篇 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之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特殊安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可移式通用灯具具体的安全性试验要求及试验程序,包括:
一般试验要求、灯具分类、标志、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接线端子、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和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等要求。
该标准不能单独使用,应与IEC 60598-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