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章程

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照明展-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主办单位,特举办“阿拉丁神灯奖” 评选活动,并制定本章程,用以规范和明确相关的内容事项、操作流程和评审要求。
一、总则 1、评奖目的:
(1) 鼓励照明业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促进照明产业科技进步。
(2) 提升中国照明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国照明事业的不断发展。
(3) 树立行业杰出人物、优秀工程、优质产品的标杆和典范,倡导社会价值理念。
  
2、“阿拉丁神灯奖” 评选活动奖项设置:
十大产品奖、十大工程奖、十大人物奖

3、“阿拉丁神灯奖” 评选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的举办时间暂定为每年度10月~下一年度5月进行申报、推选、评审工作,每年6月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举办期间进行发布和颁奖活动。

4、“阿拉丁神灯奖” 评选活动的申报对象及评选范围:
4.1产品类申报对象:广州国际照明展同期参展企业
产品评选范围:已经定型量化生产的,并已进入市场的产品。
4.2工程类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院(所)、设计公司,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照明工程公司、该项目主要产品的供应商
工程评选范围:申报的项目在中国完工,无权属争议并且投入使用在三个月以上的工程。
4.3人物类申报对象:照明行业人士
人物评选范围:照明行业人士近两年的行业贡献。

5、“阿拉丁神灯奖” 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
通过主办方、业内专家学者、权威人士、行业组织或机构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推荐,以科学、权威、客观、公正为原则,全面评价申报资料的先进性、独创性、实用性、完整性、经济性等评测因素,最终产生出阿拉丁神灯奖的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奖的产品、工程、人物的类别,专门组成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具体承担和实施评审考察工作;投票工作以阿拉丁神灯奖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实施。
5.1评审委员会:终审委员、所有专业评审工作组组成。
5.2专业评审工作组:成员由主办方代表、神灯奖的合作机构代表和提名委员组成;专业评审工作小组,则由其工作组部分成员随机组成。
5.3终审委员:由主办方代表、主办方特邀行业知名人士组成(除主办方代表外,终审评委不可连续担任三届)。
5.4提名委员:上一届神灯奖获得者,主办方特邀行业知名人士组成。
5.5 合作机构:主办方特邀行业组织或机构。
5.6组委会秘书处:承办单位和合作机构代表。

6、“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由专设的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协调、筹划、安排、落实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委会秘书处由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主办方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阿拉丁照明网、新世纪LED网、《阿拉丁》、本活动的合作机构等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组委会秘书处作为“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进行期间的协调班子和工作班子,负责解释、答复、接受有关评选活动的一切咨询、质疑和文档材料。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1、“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采用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或由合作机构、提名委员推荐最具有创新特色和代表意义的产品、工程、人物参加评选,并在每年评选活动统一安排的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交组委会秘书处汇总和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产品、工程、人物,由组委会秘书处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

2、凡申报过往届“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的项目,如无明显改进或突出表现,主办方原则上不接受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3、申报“产品”项目:
从产品的创新性、实用经济性、环保性、创意性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4、 申报“工程”项目:
分别从设计效果、创新性、节能性、安全性、耐久性五个方面评比。
(创新性是指:在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对提高照明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起引导作用。)

5、申报“人物”项目:
凡在照明产品设计生产营销企业、照明科研工程设计院所、照明教育院校、照明工程和产品检测单位、照明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照明报刊杂志及出版发行单位等照明行业各种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和世界照明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大家公认的个人都可以申报。

6、申报时,应按照统一要求填报有关申报表格,尽量详尽提供以下材料。申报对象对所申报的材料应保证其内容规范、真实和清晰、明了。
6.1、申报项目的具体名称<中英文全称> (所有申报项目)
6.2、申报项目的详细介绍 (所有申报项目)
6.3、申报项目的获奖记录 (所有申报项目)
6.4、申报项目的相关图片 (所有申报项目)
6.5、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的背景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证明 (所有申报项目)
6.6、申报项目的创新要点 (申报“产品、工程”)
6.7、申报项目的应用情况 (申报“产品、工程”)
6.8、申报项目的用户评价 (申报“产品、工程”)
6.9、申报项目的技术参数 (申报“产品、工程”)
6.10、申报项目的有关专长及特征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产品”)
6.11、申报项目的查新报告 (申报“产品”)
6.12、申报项目的质检报告 (申报“产品”)
6.13、申报项目获得国际、国内专利情况 (申报“产品”)
6.14、申报“工程”项目需要以下证明:
6.14.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14.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14.3、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的彩色照片8张以上,或者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视频(时间约3~5分钟);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7、严禁申报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查明属实的不真实申报单位,在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申报资格;评审结束后发现并且属于获奖项目的,撤销获奖称号,并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和公告。

8、申报对象如对所申报的内容有保密要求,请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标注。同时,所有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中的内容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9、所有申报“阿拉丁神灯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组委会秘书处将利用申报资料组织发行专刊或进行专题介绍。
三、评分指标及标准 1、产品类申报项目:分别从创新性、实用经济性、环保性、创意性四个方面评比。
创新性: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设计概念独特新颖,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领未来产品发展趋势。
实用经济性:功能结构合理,以人为本,安全耐用;适合市场需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提升产品品牌价值;获得规模化效益或具有良好的获益前景。
环保性:考虑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如:工业节能技术、新兴环保产业等;产品具有可回收性和再生循环利用性。
创意性:注重结构、外观、整体照明效果的照明产品创意设计或者是增加光与人的互动、给用户带来情趣感体验的照明产品设计。

2、工程类申报项目:分别从设计效果、创新性、节能性、安全性、耐久性五个方面评比。
设计效果:尊重载体(符合载体性质、表达出载体要素间关系)、视觉美观(美观、有创意)、视觉舒适(无眩光不刺眼、亮暗对比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实际情况与设计效果一致性。
创新性:对设计的优化创新、施工工艺创新、灯具控光性能的优化、控制技术的创新。
节能性:使用高效率灯具、效果分级控制、功率密度PLD值达标。
安全性:安装与检修便捷、设施安全保障措施、通电运行安全措施。
耐久性:工程项目材料的使用年限,80%以上材料未做更换。

3、人物类申报项目: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成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1经营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创新经营管理方式,使本企业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两年年销售总额在行业内名列前列的企业家;或者近两年年销售增长率在行业内名列前列的企业家。
3.2研发技术:
在照明行业研发技术方面,(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技术拥有人;(2)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拥有人,且为企业和社会带来显著效益;(3)组织带领技术人员完成市级以上技改项目,通过相应级别技改项目的验收,并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
3.3教育培训:
在照明教育培训方面,(1)在照明专业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研究上,获得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者;(2)在照明教学领域教学成果显著,出版专业教材者;(3)指导在校学生获奖者。
3.4规划设计:在照明规划设计方面,主持完成的照明规划设计项目,获得行业荣誉者。
3.5 工程施工:在照明工程安装方面,完成的照明工程项目,获得行业荣誉者。
3.6 行业传媒:
在照明行业传媒方面,(1)主编或主持的媒体或栏目,对行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2)主持或主管照明宣传推广公益活动,为推广照明知识,提高行业影响力做出积极贡献。
3.7 社会公共事务:在照明行业发展的社会公共事务工作方面,为促进行业某一领域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或取得照明行业某一领域的规范性成果(标准、课题、规划、研究、教材、专利等)。

四、评审程序 1、“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的评审基本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2、初审阶段:主要由专设的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申报对象送交的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在三大类别当中,分别各确定若干项作为候选的项目。

3、考察阶段:主要是由候选项目的申报对象,在复审前,向主办方申请邀约专业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申报项目的考察及点评,讲解其申报项目的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专业评审工作小组将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供已考察申报对象的考察报告,并用作复审的评选参考建议。

4、复审阶段:所有专业评审工作组成员收到组委会秘书处整理出的所有候选申报项目后(包含专业评审小组的考察意见),结合评审标准,在指定时间内确定自己每个申报类别的投票(每个申报类别下选10名)。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汇总结果,将投票结果前三十名作为入围名单,提交终审。

5、终审阶段:主要是评审委员会的九位终审委员会根据的专业评审工作组的入围结果评审意见和推荐建议,确定最后阿拉丁神灯奖该项目的神灯奖获得者,并给出获得“十大****”评审意见,由组委会秘书处向照明行业进行统一发布和推荐介绍。

五、发布和奖励办法 1、“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的评选结果在每年一度的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举办期间进行发布和颁奖活动,所有荣幸获奖的产品、工程、人物都将获得“阿拉丁神灯奖”主办单位所颁发的奖杯和获奖证书。

2、阿拉丁神灯奖组委会秘书处在全部评审工作结束后,负责编辑出版《“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申报项目汇编》,该汇编作为“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获奖项目及其他申报项目的权威和正式发布形式之一,发布、宣传、推广获奖项目以及评审专家的评价分析。

六、附则 1、“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发起单位为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主办单位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阿拉丁照明网、新世纪LED网、《阿拉丁》杂志。

2、本章程由阿拉丁神灯奖组委会秘书处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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