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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渡难关丨山东、浙江、四川、广东等多地出台“扶持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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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 作者: 来源:中照网综合报道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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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疫情影响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为帮助企业应对肺炎疫情冲击,全国各地政策正逐步发力。继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城市发布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文件后,广州、佛山、重庆、福州等城市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在疫情影响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为帮助企业应对肺炎疫情冲击,全国各地政策正逐步发力。继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城市发布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文件后,广州、佛山、重庆、福州等城市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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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黄埔区:出台“暖企”八条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出台“暖企八条”政策措施,以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该政策的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

  该政策条条硬核,分为“应急保障、生产保障、攻关奖励、金融纾困、投产奖励、租金减免、稳岗就业、创新扶持”共8条,重点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力度大,受惠广,黄埔真金白银暖企亲企稳企。

  1、应急保障;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企业新购设备在2月10日前开展前述生产活动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疫情期间正常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大型超市门店、大型B2C零售电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生产保障;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工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开展免费配送服务,优先安排病毒筛查检测,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攻关奖励;发挥生物医药强区、人才强区资源优势,鼓励应急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疗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4、金融纾困;进一步发挥“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作用,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鼓励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企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5、投产奖励;对2020年第一季度新入统的生产性投产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租金减免;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房租减半部分可延期两个月缴纳,不计算滞纳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7、稳岗就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岗前培训补助。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百大项目庆百年”公建项目,创造特色就业岗位。

  8、创新扶持;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二、广州南沙:“担保十条”支持中小企业

  在南沙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金融局的指导下,由广州南沙金融控股集团统一部署,广州南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企业,一手抓防控,一手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南沙担保十条”支持措施,为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保驾护航!

  1、守望相助,排忧解难,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对抗疫情,渡过难关。针对区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业、保障民生的“三农”主体,南沙融担优先提供服务,助力企业解决资金需求,为企业渡过难关排忧解难。

  2、主动出击,精准服务。南沙融担将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行业商协会,梳理目标客户,对涉及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疫情防控专项担保服务;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了解融资需求,做到“一户一策”,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3、结合南沙特色,践行服务三农理念。南沙耕地规模在广州市各区处于前三位,实际水产养殖面积和产值居全市第一位。南沙融担将主动服务区内“三农”主体,以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积极为保障春耕农作物生产、“菜篮子”供应、保障民生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三农”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实现“抗疫情、保供应、促生产、稳民生”的目标。

  4、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担保服务效率。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需求,实行名单制管理,创新担保服务形式,制定防控疫情期间的业务风控流程优化方案,银担信息互认,发挥科技赋能作用,远程视频尽调,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事项委托代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助力增信获得资金支持。

  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末,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费率统一降低至不超过年化1%;对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企业和保障民生的“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费率统一降低至不超过年化0.8%。

  6、协同金融机构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渡过难关。对于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原有存量授信企业,可提供适当增信增大企业授信额度,延长担保期限,灵活设定还款方式,增加中长期担保业务产品,协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平稳过渡。

  7、加快担保产品化升级,助力各行各业安心复工。受疫情影响,大多数企业存在复工复产困难,复工后人工、房租和原材料支出等经营流动周转困难的问题。针对不同行业的周转期和行业特性,南沙融担将根据授信对象、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形成一系列框架产品,提高业务效率,创新非现场尽调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安全高效地推动业务落地。通过借助科技金融大数据,结合客户结算行为,与合作银行推出标准化风控的普惠金融产品,让担保实实在在为企业增信,帮助企业安心复工。

  8、全心全意,开启二十四小时专人专属服务。指定专人做好防控疫情期间的中小微企业客户服务工作,对外公布联系信息,做好客户咨询,及时登记企业需求,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困难,让客户安心、放心。

  9、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好融资担保服务保障。充分利用南沙金控集团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和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池运营方的优势,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从源头主动与南沙区各银行机构沟通协调,为创业期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争取生存空间,帮助防疫期有融资担保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尽快获得资金支持、战胜疫情,确保企业平稳发展。

  10、时刻准备,积极响应。紧密跟进、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相关部署举措,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系统金融支持,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重庆:共渡难关“二十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具体包括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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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2、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3、建立防疫物资进出口绿色通道。

4、畅通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5、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6、减免税收。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7、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8、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4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9、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10、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我市缓缴条件的,允许企业缓缴期限最长可至1年。

  11、减免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12、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豁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2020年2至3月份企业用电的功率因素考核,同时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

  13、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市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加大对随意抽贷、压贷、断贷银行的现场监管力度。

  14、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政策有效期内,对地方法人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

  15、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资金投入。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6、加大信贷支持排忧解困力度。鼓励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贷时限。鼓励加大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属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银行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17、加大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力度。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

  18、支持化解企业公开市场风险。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人民银行、证监会及有关金融市场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19、给予融资降成本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将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费率由0.2‰降至0.1‰。建立2000万元市级防疫物资保供资金池,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

  20、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在治疗方法、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医疗设备等方向开展科技协同攻关。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优先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和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予以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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