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灯柱,不仅是中国内地对其重视程度加大,就连中国澳门地区也颇为关注。
近日,澳门立法会议员林伦伟以智慧灯柱设备为例,针对澳门各政府部门开展智慧城市的相关建设工作提出了三大质询:
一、过去澳门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涉及跨司跨部门工作就难以处理。随著特区政府换届,候任行政长官贺一诚表示公共行政改革是首要处理工作,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善。为更好运用资源,提升智慧城市的软硬件设置,请当局会否整合天眼、交通控制中心及智慧灯柱的设置和使用,节省资源的同时发挥更大的效果?
二、特区政府现已换届,当局会否开展智慧灯柱先导计划的第二阶段工作?如何进一步推进智慧灯柱的使用?
三、“个人资料保护法”已使用多年,不少规定已不合时宜。为更好保护市民的私隐,当局会否开展个资法修改谘询工作?
早在2017年,澳门已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构建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云计算技术,促进澳门逐步转型为全新智慧城市。但针对澳门各政府部门在开展有关工作时,立法会议员林伦伟认为政府存在沟通不足,未能合作完善有关工作,各系统不沟通的情况,造成浪费和成效较低等情况。
预计到2023年,全澳天眼数量将增至2600支
对此,他明确列举了三个设备案例:
一、以广泛在澳门各区设置的视像镜头为例,警方已经在全澳设置“天眼”系统,首三期已设820支镜头,第四期共800支镜头则于2020年完成安装。后续的第五、第六期工程,选点研究预计2020年首季完成,争取于2022年及2023年投入运作,届时“天眼”系统的镜头总数将增至2600个。
二、交通事务局同时于各区设立超过700支镜头,成形交通信息及管理系统,并计划进一步增加设备。2019年已对交通控制中心大型显示牆进行招标,并安装新系统。
三、类似的设备还有智慧灯柱,早前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透露,已完成第一阶段智慧灯柱先导计划,但因特区政府换届,决定暂时不开展第二阶段工作,认为应由下届政府选择。
林议员表示以上三种设备虽然有不同的用途,但有近似设备和作用,例如需要立柱或于高位设视像镜头,却由三个不同的部门负责。而澳门街道的空间有限,类同的设备重複设立意味著需要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但却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
对此,他提出了两个疑问:当中的资源和数据是否共享?能否减少重複设立?针对这两个问题,他认为需要政府有智慧的规划,如政府统一设立一套共用的视像系统,同时满足治安、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发展,可以按职能分派权限和管理办法,方便维护的同时能统一分析数据,才能更好地发展智慧城市。
目前在友谊大马路、澳大横琴校区、大三巴高园街安装智慧灯柱作试点
一直有意见认为公共地方设立更多的视像镜头会减少个人私隐的保障,对此,林议员表示,完善的监督以保障个人私隐亦十分重要,但无可否认这些设备对治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等各方面有重大的作用。
澳门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已实施十多年,有不少的检讨空间。随著资讯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应用大数据进一步成熟,物联网和区块链的发展,对个人资料保护都带来新挑战,林议员认为澳门需要对个资法的修改进行探讨。
林伦伟认为在公共地方设天眼,同时亦应保障个人私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