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欧普照明公告,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发展计划,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韩宜权先生申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专职于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工作。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斯女士简历附后)。
摘要: 10月26日,欧普照明公告,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发展计划,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韩宜权先生申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专职于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工作。
10月26日,欧普照明公告,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及人才发展计划,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韩宜权先生申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专职于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工作。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斯女士简历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