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灯座生产厂商
G6.6灯座,评估标准是UL 8754(用于LED引擎和模组的灯座、灯头和连接器Solid-state Lighting Bases, Holders and Connectors)申请的是北美成品灯座Listed认证。
2. LED灯管生产厂商
使用G6.6 灯头的Listed LED 灯管,评估标准是UL1993( 自镇流灯泡和灯泡转换器 Self-Ballasted Lamps and Lamp Adapters ) 申请的是北美成品光源Listed认证。
3. 翻新套装(RETROFIT)生产厂商
使用了G6.6灯头的翻新套件Retrofit kit , 评估标准是UL 1598C(LED 灯具翻新套件 Light-Emitting Diode (LED) Retrofit Luminaire Conversion Kits),申请的是北美翻新套件Classified 分级认证。
4. 灯具生产厂商
增加了UL1598灯具中的灯座的使用类型,灯具厂家可以将G6.6的新灯座运用在灯具成品中申请北美认证。
能源之星灯泡V2.1认可规范将生效 ,四大变化值得关注
近日,美国环保署(EPA)新发布的能源之星认可规范2.1版本的正式生效日期,即V2.0版本的失效日期是2017年10月1日。在2017年10月1日前,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仍可以参考2.0版本进行申请。
新发布的能源之星认可规范2.1版本和现行的2.0版本有以下主要的变化:一是V2.1版本删除了不必要的定义,并增加了灯丝灯的定义,且规定在抽样测试中,若同一系列的任一样品测试不通过,该系列所有产品都将被认定为抽样测试失败。二是明确规定同一系列型号的特定差异需要增加尺寸测量。三是V2.1明确规定,宣称替换功率不能为市场上不存在的白炽灯或卤素灯的功率。同时删除了2.0版本中25 °C ±1 °C的室温老化测试温度条件,新的室温老化测试温度请参考相应的老化测试标准。四是修改所有固态照明灯的宣称寿命最小值为15000H。在待机功率测试、频闪测试、噪音测试等章节与V2.0版本相比也做了相应的更新和调整。
DLC正式公布最新版技术规范V4.2
美国时间2017年4月28日,DLC正式发布了固态照明产品标准V4.2版技术要求。对比上一版技术规范V4.1,新版V4.2有四点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新增危险场所照明灯具的测试和文件要求
危险场所照明灯具可以按照可以套用的主要类别(primary use),或者特殊(specialty)类别来申请。
在DLC V4.2版本中,如果制造商通过特殊类别来申请(其中包括室外壁装、广场、泛光灯、室内高棚工矿灯主要类别下,申请特殊类别危险场所照明),则必须满足额外的文件要求。该要求具体为产品通过特殊类别来申请危险场所照明认证时,必须提供满足UL844的认证符合文件,包括产品认证的等级和分类。如果产品按照已有的主要类别(primary use)来申请,不按照Specialty来申请,则不需要满足该要求。
新增灯管类别
请注意只有带灯头的LED灯管才适用DLC的LED替换灯管的要求。不带灯头的灯管被DLC视为翻新套件,不在此次讨论范围内。在旧标准中,DLC目前认可0.6米,1.2米LED灯管和U型管。在DLC V 4.2版本中,DLC将1.2米灯管要求拆分为三类具体的产品要求:
1.2米LED替换T8灯管
产品必须是48英寸长并使用G13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8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或直径的荧光灯管,比如一个T8的LED灯管替换T12荧光灯管,是不被允许的。
1.2米LED替换T5灯管
产品必须是46英寸长并使用G5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5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灯头或直径的荧光灯管。
1.2米LED替换T5HO灯管
产品必须是46英寸长并使用G5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5HO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灯头或直径的荧光灯管。
下表是4.2版本更新后所有灯管裸管的要求:
针对于Type A的T5和T5HO灯管,DLC强制要求搭配ballast factor 1.0的electronic programmed-start ballast进行测试,而且递交时的上报功率值必须是灯管和镇流器的组合功率,而不是裸灯管的功率。
T5替换灯管同样也需要配灯具做灯具级别的光度测试。普通T5管测试与T8灯管没有区别。不同点在于T5HO灯管需要使用专门的外壳,而且如果是Type A/B或Dual模式1.2米T5HO灯管,则需要使用4根灯管搭配外壳测试。如果是Type C的T5HO灯管,DLC目前只认可一拖三,一拖四和一拖六三种方案。
T5HO有不同的光效、光通量和光分布要求,详细见DLC V4.2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