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公司转让部分股份
摘要: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产业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7,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7%)转让给国家产业基金,每股转让价格为22.30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839,100,000元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31.75, 1.51, 4.99%)编号:临2015-047
三安光电股份(30.70, 0.08, 0.26%)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产业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7,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7%)转让给国家产业基金,每股转让价格为22.30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839,100,000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国家产业基金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事项已于2015年6月1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接三安集团通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三安集团已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转让款2,419,550,000元,将尽快与国家产业基金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