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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道路路灯安装招标

2013-09-18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新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已经宿开发【2012】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灯照明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SQ20130711405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新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已经宿开发【2012】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灯照明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08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1021万元,第二标段约1064万元

  1.3 工 期:第一标段: 60 日历天,第二标段: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10-2013.12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时付清。

  1.6 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 × K 。其中: A 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K 值为 93% ,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 C 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C 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人民大道南延段、上海路、苏州路、东吴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富康大道、振兴大道、厦门路、纬五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定标规则: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是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某投标人在二个标段及以上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上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上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或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 B 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4.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一标段、二标段 : 2010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50 万元的路灯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或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名称,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 2013 年 4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 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 0527-84396261 );

  4.4.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412 室,联系电话: 0527-84366781 );

  4.4.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8 时 00 分登录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 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888号

  联系人:高子松

  电话:0527-888590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32栋4楼

  联系人:吴绍渝

  电话:13235155568

>>> 更多招标信息请点击进入 道路照明 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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