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照明灯具:安全、保护、隐蔽、高效齐行
摘要: 古建筑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在材料、造型等方面的特征,决定了其景观照明对光源和灯具的要求。
经典的古建筑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底蕴,在城市化进程加速过程中,对古建进行亮化,以装扮城市夜间景观,成了各地市城市建设实施的重头戏。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专家、市民对古建筑的历史以及文化底蕴有了新的认知和见解,人们开始对古建筑的保护有了更多的关注和建议。
古建筑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在材料、造型等方面的特征,决定了其景观照明对光源和灯具的要求。
一、防火防水安全性
中国古典建筑构架多为木质材料结构,许多中国古典建筑(群)是国家或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因而其照明光源和灯具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运行稳定。同时灯具的安装固定不能破坏损伤古建筑木质表面和内部,线路管线的布置宜隐蔽暗装,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保护且不与木质表面接触等,即尽可能做到无损安装。
同时,光源灯具的防水性也很重要。如果光源灯具的防水密闭性不好将引发安全隐患。地面设置和地埋式灯具应比架空设置的灯具具有更高的防水等级。
二、光照保护性
中国古典建筑的梁柱、斗拱、额枋等表面的油饰、彩画对人工光源光照环境的要求较高,应尽量减少紫外和红外光照辐射,,避免过量的紫外辐射对颜料表面产生氧化褪色作用和红外热辐射对油饰彩画表面的灼烤开裂影响。
三、小型化、隐蔽性
中国木构古建筑优美的空间造型使得任何尺寸较大的常规灯具都成为昼景和夜景视场中有碍观瞻的视觉因素,因而光源、灯具的小型化对提高其环境适应性具有重要作用。
四、高效性
高效性包括灯具的高光效、长寿命、易更换维护等特性和用光方式的高效两方面。前者由灯具本身所决定,后者属于设计问题。用光方式的高效性是实践工程中突出的问题,其原则是宜选用可灵活控制光通照射范围的小型反射型投光灯,布灯时尽量将有效的光通分布到需要表现的建筑表面与空间,而将无益的溢散光降低到最小。高效性原则既符合中国木构古建筑不宜维护等特殊性要求,同时也是绿色照明的发展要求。
我国目前与木构古建筑照明安全性、保护性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制定直接针对于中国木构古建筑照明设计的规范标准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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